發佈時間:17:35 2026-02-25
前年一名貓主因走失貓,懸賞尋貓多時未能尋獲,直至最近在社交網站發現一名化妝師帖文展示去年拾獲其貓咪,認出是自己失貓,要求還貓,被化妝師拒絕,並指交付30萬才肯送回貓貓。事件在網上引起熱烈討論,不少網民替貓主不值,指化妝師行為恍如勒索,紛紛在化妝師社交帳號留言叫她還貓。然而化妝師的貓貓是否就是之前的失貓呢?
外貓特徵與走失愛貓相似
據悉,走失的是貓主人生第一隻貓,飼養6年,於2024年1月因家人開門時不慎讓貓走失。貓主鍥而不捨尋找兩年,曾印了10000張街招尋貓,並懸賞3千元給能拾獲貓貓人士,失貓貌似布偶貓,名字叫「Mai Mai」,白色身,耳仔、鼻、肉球均為粉紅色,尾巴半灰,右邊有紋,性格膽小怕人。
兩年後,貓主從一個社交網頁中一名化妝師的帳號,發現化妝師J小姐於2025年10月上載一張在一年前拾獲貓貓的照片,與其走失愛貓極度相似,花紋及各種特徵,特別是洶湧澎湃的頸毛更是如出一轍,認定是自己走失的愛貓,於是聯絡化妝師希望交還貓貓,卻遭對方拒絕。而其中一段流出的錄音,是化妝師與丈夫要求失貓主付30萬才肯交還貓貓。
事件膠着,並在網上廣傳,有人替失貓主不值,紛紛到化妝師社交帳號留言要她交還貓。


化妝師回應:警方認為指控不成立
被指偷貓及勒索貓主30萬的化妝師,今日在社交網站發帖回應事件:
「首先多謝大家關心事主貓貓走失一事。
於2026年1月8日,一位未有留下姓名及聯絡方式的事主小姐報警,指控我及丈夫偷貓。當時警方檢視雙方證據後,認為指控不成立,案件不涉及偷竊罪。
事主小姐昨日公開了部分當時傾談的錄音及資料,惟內容經過篩選,有斷章取義之嫌,未能反映事實全貌。
目前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我們暫時只能作有限度回應,以免身邊親友再受網絡騷擾。」
再次感謝大家愛護貓貓的心。謝謝各位。」


網民留言質問化妝師
不少網民留言質疑:
「笑死,個個聽到你話要拎30萬出嚟「贖」返隻貓,唔驚笑大人個口?
就算話事主真係篩選錄音都好,有嗰段都已經係滿足勒索罪嘅定罪條件。」
「樓主真係要回覆下,我都想知發生咩事
1. 點解粉嶺貓會係元朗出現
2. 當發現貓時有冇出post問過呢?
3. 有冇起底行為?
4. 點解要三十萬?點計呢?
5. 元朗人講粗口呢個錄音係點嚟?」
今日下午,化妝師J小姐社交帳號貼出DM對話,有人查詢其貓貓來歷,化妝師回覆是在2024年2月中,在他丈夫公司出售車輛中發現,是有人刻意放入去。
而她與自認失貓主的對話中,提及難以單憑一個失貓帖文就確認對方是前主人,但不介意分享貓的情況,指最初發現牠在車上時捉不到,數日後貓貓走到辦公室,當是自己家一樣,跳上人的大髀坐。他的丈夫於是帶回家收養,並帶往見獸醫檢查,雖然沒病痛,但只得2.7kg重,作為一隻成年貓實在太輕。之後化妝師用心照顧,並改名「豬仔包」。
化妝師回覆指貓貓在錦田被發現,與在粉嶺圍失貓主居所有一段距離,化妝師因而不相信是同一貓。




記者正嘗試聯絡失貓主及化妝師了解情況,有最新消息會第一時間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