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不平等|和田裕美

失婚婦人是一個在香港才會聽到的特有概念。

當然是貶義的,而不是中性的,否則叫做失婚女士即可。不,甚至不會有「失婚」這個寫法吧。離婚就離婚,離了婚就是離了婚,說到是失婚,也就是失去婚姻,好像女人就很必須要有婚姻似的。有失婚男人這樣的說法嗎?顯然沒有。

這不是貶義這麼簡單,甚至是歧視。失了婚的女人就比一般女人要低級,比起未結過婚的,就好像更是爛尾樓般的感覺。

失了婚的女人就比一般女人要低級,比起未結過婚的,就好像更是爛尾樓般的感覺。

很少人會比我更有此經驗,因為作為藝人的我,當初早早就離婚,多年來媒體都是冠以這個失婚婦人的稱號給我,那段時間還把「和田裕美」改為「失婚裕美」姓都替我改了,似乎就是大眾給我的第一反應。

離了婚又如何呢?在外國,比比皆是,很多選擇不再結婚或者再次結婚的,都很平常。上至皇室、政界都很多例子。最可怕的當然是這種公然的男女不平等吧。同樣是離婚,在香港、西方法律上,都是兩者資產加起

來後對分為原則,也就是說不管是女性還是男性更富有,離婚時都是更富有的一方會,分攤更多家產給另一半,也就是說根本就是公平的。那麼,怎麼會沒有人歧視失婚男人呢?

我甚至更進一步去說,女人明明能力比男人好,工作上,懂得處理家頭細務,又要每月來月事,生仔又要懷胎10月,但永遠女人一失婚就有種賣剩蔗的感覺!

人一聽到失婚女人,就會有人介意,但沒甚麼人會介意失婚男人。如果對方條件好,更是一流鑽石王老五,管他結過幾次婚。

這是在香港才繼續存在的封建態度,即使是一些海外讀書長大的人的圈子,我都覺得有這樣的傾向。

只能說香港在這方面就是這麼落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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