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酒店及賓館房租本已高昂,不論稅率高低,重徵房租稅或多或少打擊香港旅遊業的競爭力和酒店營運。
立法會上周審議了兩項有關政府稅收的立法建議,兩者均屬政府的「財政整合計劃」,亦即滅赤計劃的一部分。其一是《2024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引進累進差餉徵收率制度。其二是當局根據《酒店房租稅條例》動議的決議案,重新徵收相當於酒店及賓館客房租金百分之三的酒店房租稅。兩項建議雖然都獲得通過,但卻引起了近年罕見的激烈辯論,分別有十多位議員投了反對或棄權票。
先看累進差餉制度,現時所有類型和價值物業的徵收率,劃一為其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五。修例後年度租值五十五萬元或以下的物業,徵收率將維持不變;租值超過五十五萬元的住宅物業,首五十五萬同樣是百分之五,其後的二十五萬提高至百分之八,剩餘租值則按百分之十二徵收。累進方式類似現時的薪俸稅稅階,收入或租值越高,稅率或徵收率便相應提高,如政府所言符合「能者多付」的原則,亦是許多經濟成熟地區的做法。
五十五萬及八十萬元的年度租值的住宅,雖然未稱得上是超級豪宅,但也絕非一般市民可擁有或租住的物業,政府估計全港只有百分之一點九的住宅單位需要多交差餉。但從另一角度看,香港將會有越來越多擁有物業作自主的獨居或雙老長者,每月交多百多元差餉,對其生活構成一定影響。
酒店房租稅其實並非全新稅種,早於六十年代開始徵收,直至○八年為了刺激經濟和吸引更多旅客訪港才取消。政府認為百分之三的稅率不會對旅客訪港意欲造成很大影響。
然而,須知香港酒店及賓館房租本已高昂,加上全球旅客出遊和消費模式轉變,不論稅率高低,重徵房租稅或多或少都會打擊香港旅遊業的競爭力和酒店營運,並向海內外旅客發出錯誤訊息,以為香港不太歡迎他們訪港。情況就像政府早幾年因財赤而調高股票交易印花稅,最初亦估計影響輕微,但在市況本已欠佳下儼如雪上加霜,最終在實施兩年後便要將稅率還原。
不論是累進差餉制、酒店房租稅,還是早前已通過引入的薪俸稅累進標準稅率,對一般市民及中小企影響輕微,但林林總總的新稅或加稅措施全部累積起來,則難免會對香港的營商環境,以至賴以成功的簡單低稅制構成威脅。這正是部分議員最關注,擔心政府會食髓知味,濫用「能者多付」,動輒向部分行業、企業或有錢人開刀,令到香港稅制越趨繁複。
本刊之前已多次指出,財赤問題需要認真面對,方法應是先節流,後開源。尤其要嚴控社福開支,避免「養懶人」及助長「躺平」。同時要切實提高公務員績效及各類公共服務和工程的成本效益,通過精簡程序和善用科技提升效率,降低人力需求和建造成本,善用發債及其他多元融資模式,永遠將加稅列作最後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