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物業市場 須撥亂反正 | 李丹翔

我們在日本花了十年時間建設公司及團隊,為的就是要守護這個市場。

上兩個星期,分別接受了 TVB 不同節目的訪問,包括《財經透視》、《東張西望》,以及上周五《財經Chit Chat》的直播訪談,主要圍繞日本以及英國物業最新市況。《財經透視》主要是分析日圓匯率下跌,如何影響投資者轉向房地產市場,正面地讓大眾了解兩者的關係。近兩三年,大阪物業價格明顯上升了,不少資深投資者很早就把握機會入市,但我經常說,當一個市場開始有利好消息,出現有利可圖的局面,假冒偽劣便隨之而來,就像餐廳必有曱甴一樣,而《東張西望》的個案正正揭示了其中一個陷阱。

如果大家上星期有看《東張西望》,大概了解事主用四十萬港幣買了一個在大阪府的一戶建,當時物業連一份稱有十二厘回報的租約,表面甚為吸引,可惜事主最後只收了兩個月租金,因為租客破產了,接着三年以來再沒有租客,但一直要付管理費給日本中介公司。節目播出後網民對於事主連「大阪市」與「大阪府」都分不清,買了甚麼位置又不知道,實在「唔抵幫」。這一點我是認同的,因為現今買海外物業實在不能再說甚麼隔山買牛,只要上網Google,實景圖任你看,如何乘車亦很容易搜尋得到。再者,四十萬買一個一九七七年興建,距離大阪市中心一小時車程的物業,還能要求甚麼呢?

不過,個案還有些內情,節目裏是沒有說明的,事主的買賣合約,前業主的租約及代管理合約,三份合約都存有問題。先說租約,原來沒有通過不動產中介公司來簽,若出現糾紛,雙方很難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等於香港的租約沒有打釐印一樣。第二,事主跟香港公司簽的代管合約,並沒有註明合約期及服務內容,而費解的是合約沒有公司蓋章,嚴格來說等於沒簽一樣。最後亦是最大問題的就是買賣合約,竟然不是業主本人簽署!據業主講因為疫情,又不懂日文,所以她簽了一份授權書給日本中介人代簽,這真的可大可小了,因為日本房地產合約,必須要買家親自簽署,以及有宅建士(即律師)見證才有效,所以這個買賣是否有效?真是成疑。

事實上,香港有些中介公司,取巧地以香港私人公司代替日本不動產公司與買家簽署買賣合約,這種做法,若日後雙方出現糾紛,就只能以香港法律處理,但由於海外物業中介現時沒有受地產管理監管局規管,買家便會求助無門。最近,便有一間日本物業中介破產,而他們正是以香港私人公司簽署合約。在此要警醒大家,購買日本房地產,一定要經過有不動產牌照的日本公司簽約才受到日本法律保障,同時簽合約時必須有宅建士在場,當然你必須要親自簽署,才能有效。而市面上幾十萬的便宜樓,對於其位置、樓齡、購入後的維修問題,以及委託管理公司等,務必小心查證,做好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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