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規 │ 楊立門

新一屆區議會的投票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四點五,創了區議會選舉的歷史新低。這也許是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去政治化」的必然結果。在政府和各政黨強力催谷下,有這樣的投票率已算不賴了。不幸的是在傳統上的投票高峰時段,電子選民登記冊出現故障,投票一度全面停頓,惹來怨聲載道,否則的話投票率可能有望超過三成。

 我雖然認為新的選舉制度過於保守,觀感上不太好看,但背後的理念我是認同的,所以我也第一時間去了投票。二○一九那年的選舉對我實在令我十分震驚,現在猶有餘悸。當時我區一個從來沒有社區服務經驗的素人出來參選,她的「政綱」不外就是「五大訴求」,我曾趨前問她究竟這些訴求和當區的事務有何關係,她迷惘了一會後說,還是這些訴求最重要。一如所料,她高票當選了。往後的事實也證明,中西區區議會在這類人完全掌控後,成為了一台徹頭徹尾的政治機器,以阻礙政府施政、謾罵和羞辱官員為己任。那時候,我真的對香港的未來感到傷心和絕望。

今屆區議會的投票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四點五,創歷史新低。

新年新開始,得到我投票支持的兩位區議員上任在即。我雖然並不認識他們,但起碼他們政綱的重點都是區內事務,沒有離題,至於能否辦到,當然要拭目以待了。其實我對區議員的工作沒有太大期望,因為政府已清楚說明,區議會的角色已復歸本位,只是個諮詢組織,區政大權重新由政務專員掌控,現在不如盼望政府派來一個能幹和了解民情的人出任專員更實際。

在這樣一個新局面下,政府對一個諮詢組織的成員頒下《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便給人辣味十足的感覺。《指引》詳細列出多項要求,包括出席會議(出席率最低百分之八十)、提交工作報告、定期會見市民(每周一次)、參與民政處活動(每年起碼六次)、履行區議會主席(即政務專員)指派的任務、辦事處每周辦公起碼四十小時等。同時有多項行為列明禁止,如不履行主席指派的任務、沒合理理由缺席會議、行為或言論不當而挑起社會矛盾、濫用資源、阻撓會議、侮辱官員、粗言穢語、發言離題等。此外還有罰則,包括勸喻、警告、罰款(按嚴重性最多兩周薪金),甚至停職等。

黑暴一役後,當局要把區議會的運作加以規範可以理解,但這些新規條讀起來像校規一樣,有把區議員「學生化」的效果,對他們樹立公眾形象沒有幫助。其實《指引》開宗明義已說了,區議員應該根據「符合公眾期望及與區議會和區議員應有聲譽相稱」的原則工作,言簡意賅,大家都有空間和尊重,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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