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分別心 | 水 歌

作為中環最具代表性的地景之一,香港終審法院大樓頂部的正義女神泰美斯(Themis)手持着天秤與劍,但最醒目的卻是那條矇住雙眼的布帶。她蒙起雙眼,並非意味着看不見或不願看見事物,而是象徵司法依靠理智,不以貌取人,她靜默地宣示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崇高理想。然而如果回到古希臘的神殿裡,泰美斯其實是睜開眼睛的。

根據希臘神話記載,泰美斯最初是擁有預見能力的女神,她能看透真相,無需蒙蔽。那條蒙眼布條並非古希臘的創造,而是到了羅馬時期,乃至文藝復興時代才被加上去的藝術詮釋。這個看似矛盾的轉變,彰顯了人類對「公正」理解的深化。真正的正義不在於看得更多,而在於選擇不看。當她閉上雙眼,她不再是辨識個體差異的凡人,而成為純粹正義原則的化身。

如果說泰美斯蒙起雙眼是對外在差異的「物理隔絕」,那麼佛教所談的「無分別心」則是更深入對內在認知的「根本轉化」。《金剛經》云:「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這裏的「相」,指的是我們心識會對現象進行切割、分類、貼標籤後,所形成的概念化實體。就像我們看到一個人,大腦會自動去分辨美醜、貧富、高低;聽到一句話,立刻判斷順耳逆耳;遭遇一件事,立刻區分得失成敗。這些不斷運作的「分別心」,構成了我們認知世界的濾鏡,也成為煩惱與痛苦的根源。

人類對「外相」的執着,幾乎是本能性的。從演化心理學的角度,我們的大腦被設定為快速辨識威脅與機會。美麗的面容暗示健康與優良基因,華麗的服飾象徵資源與地位,熟悉的口音帶來安全感。這些原始的「分別」在叢林時代或許有助生存,但在文明社會中,卻成為偏見與歧視的溫床。

泰美斯的蒙眼正是對這種本能的反抗,她宣示着每個靈魂的價值,不應由其外在的包裝決定。與佛教「眾生平等」的觀念相呼應的是,眾生並非在能力或果報上齊一,而是指在究竟層面上,沒有一個眾生應被「標籤化」地看待,沒有一個生命應被「相」所定義。

在這個充斥着外表與標籤的世界,或許我們更需要學習,有時候閉上眼睛,才能看得更清楚;放下分別與成見,才能真正理解他人。

香港終審法院大樓頂部的正義女神像,劉嬌,19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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