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快要做年度身體檢查,因為應酬實在過多,心知這次部份數字多數有點踩界,我在努力重塑健康及身型,健身教練除了要我吃得健康及做運動外,下令我每天行一萬步。 走路,急步行也好,緩緩散步也好,一定要做的,最好在運動場或至少平地做。
我喜歡「走路」,因為容易做、隨時隨地可以做、不需要預約朋友、也不花上分文。中學時,我最愛和同學、師兄們在中午午餐時,鬥快走路回家,似競步比賽。
首先,我在手提電話裝上應用程式,一個叫「steps」的App,自動計算我每天走了多少步,提醒自己努力,不夠的話,要「補行」。每兩至三天,要查看一次的,沒有壓力,甚麼也做不來。
我盡量每天急步行或散步至少大約45分鐘,如果不可以連續,會「打散」:早上走20分鐘,中午午飯後,刻意換平底鞋外出行兩個圈當逛商場,下班提早下車一個站,晚飯後再散步等。總之,一定要走路。 越不走路,便會越不想走路的;會越放棄,越想放棄,而最終一定會放棄的。
如果一個人行路,我會聽音樂或時事評論的。有時,我會邀請家人一起走路聊天的。
我的低潮走路期是星期天,因為真的想休息。不過打開App,看到不夠數,便會盡量也走一走。
當一件事成為了習慣,可能是條件反射吧,你自然會做。 黑雨我也會在家的廳走路的,像一隻在籠內的倉鼠在不停走動似的,頗滑稽。
走路是全身運動,好處比想像中多的。
我會帶水及帶雨傘,以便在途中萬一突然下雨,我會打開雨傘繼續走路的。
如果你未有這個習慣,不妨由晚餐後開始到樓下走10至15分鐘的路,也消化一下,總比馬上躺下看手機或看電視好。
人到了某一個年齡,一定要自愛自律的,無謂要愛你的人擔心。
我盡量每天急步行或散步至少大約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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