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月8日是國際婦女日50周年,但是世界上還有不少男女不平等的狀況,重男輕女。女孩比男孩的求學機會低。在很多貧窮國家,父母願意送男孩上學,但他們覺得女孩留在家裏輔助家務比較有用。6、7歲的時候,父母是願意送女兒上學的,但到9、10歲,當女兒有充足體力幫助家務的時候,他們就會不讓女兒上學,要她留在家裏做家務,照顧兄弟姊妹。
另外一個問題是「童婚」,也就是強迫女孩在10多歲的時候結婚,把女兒嫁出去,可以減低家裏的負擔,不需要那麼多嫁妝,或甚至能夠得到一些報酬。
女孩結婚之後,身體還未完全成長,已開始懷孕,不但對她們的身體不好,生出來的嬰兒比較柔弱,惡性循環。有些國家是一夫多妻的,往往女孩會被迫和她年紀相隔數十歲的人結婚。婚後會受大婆欺負,苦不堪言。
在某些國家,女性甚至不能擁有財產,不能開銀行戶口,沒有舉報權利,不能上學,不能在外面工作。譬如受了性侵犯,也不能夠舉報侵犯者,而且要是被發覺,女性還會受到懲罰。女性完全沒有反抗機會,這都是侵犯人權的法律,令女性完全倚靠男性,被他們控制。
現在每年若有100萬人被買賣,大部份都是年輕女性和女孩,強迫她們做妓女。因為我是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親善大使,我曾經在泰國、柬埔寨、菲律賓和摩尼多亞跟被救出來的女孩們談話,她們的經歷,簡直是人間地獄,非常可憐。加害者的行為,慘無人道,絕對不能饒恕。
相比之下我們的狀況良好,但也有很多改善的空間。譬如同工同酬、平等職業發展機會、平等分擔家務和育兒責任、保護女性不接受家庭內暴力、提升女性參政機會、培養女性領導力、改變傳統觀念、推動企業提供平等福利等等。
我本人覺得無論你是男或是女,都應該有權利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生活和未來,不接受歧視,自由的去發揮自己的潛力。因為這樣才可以令社會得到最大發展可能性,推進社會繼續進步。要是有一半的人不能夠發揮自己全部的能力,那就是非常可惜的。
我有一個小孫女,希望她長大之後,能夠在一個更平等和諧的社會上生活。
世上仍有不少國家存在重男輕女的情況,女孩無權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