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時間:12:53 2024-11-23
發佈時間:12:53 2024-11-23
發佈時間:12:53 2024-11-23

為了長期減少對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依賴,香港政府計劃於明年10月開始試行為期兩年的「支援計劃」。根據新規定,所有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健全失業綜援受助人,必須每周參加一次由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每次至少一小時,直至找到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反者及其家庭將被停發綜援金七天。
政府日前向立法會提交了相關文件,指出該計劃旨在銜接將於2025年9月結束的「就業支援服務」合約。社會福利署計劃委託非政府機構於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進行「支援計劃」,以鼓勵失業受助人參與無償工作,協助他們提升工作能力。
在立法會的福利事務委員會上,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陳雅詠表示,參加者需每周至少參與一次無償工作,違反規定者將受到相應的處罰。社會福利署自2020年4月推出的「就業支援服務」已為受助人提供輔導服務,並利用勞工處和僱員再培訓局的資源來提升服務效能。
根據文件,現有的「就業支援服務」合約將於2025年9月完結,非政府機構需協助一部分受助人找到工作。至2024年9月30日,成功就業的比例仍低於目標。社署希望通過新計劃,提升受助人的工作經驗和習慣,幫助他們更快融入社會。
此外,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根據截至今年9月底的數據,綜援計劃的標準金額和公共福利金有1.1%的上調空間,政府將於年底向財委會申請調整。若獲通過,約160萬名受惠者將於明年1月1日起享受新金額。至於租金津貼方面,如果最新數據顯示租金上漲,政府也會相應調整租金津貼的最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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