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惡劣非禮案|道士「驅鬼」殺智障女囚終身 死者母協助及教唆判監10年
最惡劣非禮案|道士「驅鬼」殺智障女囚終身 死者母協助及教唆判監10年
更新時間:17:25 2024-10-18
發佈時間:17:25 2024-10-18

54歲男被告張子材涉嫌於2019年9月初在西貢龍尾村住所內「驅鬼」時,侵犯及謀殺女徒弟的21歲輕度智障女兒。陪審團日前一致裁定張謀殺及非禮罪成,死者母親協助和教唆非禮罪成。法官杜麗冰今於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是其執業以來最惡劣的一宗非禮案,並痛斥張男的行為「殘忍惡毒、無道不仁」,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非禮罪另判處最高刑期10年;死者母親亦被判最高刑期10年。

死者生前就讀課程表現良好 惜中途遭母申請退學

杜官判刑前形容案件令人傷心,少有地先複述有關死者吳恩宇的證供。展亮中心輔導員曾在審訊中憶述,2014年9月初見面時,吳修讀高中程度的輕度智障課程,雖然聽力及言語障礙,但表現乖巧服從。2016年9月,吳再就讀2年全日制商業及零售課程,擔任班主任的輔導員因見吳衛生整潔,日常可以自理,平日會帶備飯盒,能自行如廁、洗澡、轉換班房,且相對乖巧及有責任感,便將點名簿交托給她看管。

吳恩宇的3、4名女性知己亦指她為人友善、內向,從未曾發脾氣,不快也不會流露。可惜其母吳馬如賡於2017年為她申請退學,致其未能完成課程。

官:最惡劣的一宗非禮案 張子材殘忍惡毒

杜官直言,此案是其執業為官多年以來最惡劣的一宗非禮案。死者在屋內完全無助,遭男被告張子材及一眾弟子包圍。張假道教儀式之名,將整個假陽具插入其陰道,使之痛苦大叫。杜官痛斥行為「殘忍惡毒、無道不仁」,沒有任何求情理由,判處非禮罪最高刑期10年,以反映社會徹底厭惡此等暴行。至於謀殺罪,杜官則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官斥吳馬如賡冷眼旁觀女兒遭褻瀆「可怕不仁」

杜官續指,吳馬如賡的罪責更為惡劣。她身為母親,明知女兒有輕度智障,無力自衛,仍任由她受人性侵,更有份參與,不僅與張子材前往旺角購買涉案假陽具,還冷眼旁觀女兒遭人䙝瀆。杜官直言無法想像任何母親可以如此殘忍地對待親骨肉,批評她「可怕不仁」,完全違反照顧責任,更積極參與邪惡性侵,案情之重無出其右,故同樣沒有任何求情理由,罕有地判處最高刑期10年。

男被告求情指真誠以為死者邪靈附體 無不當意圖

辯方判刑前曾求情指,案件原定於2022年11月開審,但杜官因需主審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而致本案一直懸而未決。杜官反指其間辯方也需參與民主派初選案審訊,辯方表示僅希望法庭考慮案件延誤,酌情輕判。辯方又指審訊中從未挑戰非禮罪案情,杜官反駁此或出於辯護策略,無法因此受益。

辯方再指張子材受真誠信念誤導,以為死者邪靈上身,為對方福祉著想才以假陽具插陰,沒有不當意圖。杜官指張行年54歲,為執業中醫,反問「你居然說張子材沒有不當意圖?」辯方最後指張犯案非為自利。

女被告求情稱角色次要 官反問行為惡劣有何差別

辯方又交代吳馬如賡案發後已經離婚,目前與已長大成人的兒子失去聯絡,求情指她在案中僅屬次要角色。杜官反駁吳馬如賡為死者之母,違反誠信,反問這可算角色次要?辯方再求情指犯案出於醫學理由而非性欲,案發時只是在場旁觀。杜官列舉吳馬如賡有份到旺角購買假陽具,旁觀女兒遭人性侵,痛苦大叫仍不為所動,其行為之惡劣又有何分別。辯方指本案極不尋常,杜官順應指案件殘忍得極不尋常。

男被告張子材案發時為註冊中醫師,被控於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2日期間某日,在新界西貢龍尾村路龍尾村131號猥褻侵犯吳恩宇,並於9月2日在香港謀殺吳恩宇。次被告吳馬如賡則被控於2019年8月某日協助和教唆張子材猥褻侵犯女兒吳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