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血案|無業兼申領綜不果捕坐監 被告刀刺陌生老翁心口認企圖謀殺
更新時間:17:42 2024-07-06
發佈時間:17:41 2024-07-06

47歲男子張煒倫涉嫌凌晨在深水埗因一名老翁拒絕送贈香煙,突以刀刺進對方胸口對下位置。他隨後自首,並在警誡錄影會面下供稱自己因失業及申請不到綜援,遂尋找目標,打算用刀插人後坐監。他今日(6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法官李運騰稱,為評估被告會否對社會構成危害,法庭索取心理及精神報告,案件押後至8月26日判刑。

案情指,2022年8月27日,74歲事主吳卓威於玉器市場收檔後,在附近一帶散步。凌晨約1時45分,吳發現被告張煒倫尾隨他。當時被告問:「阿伯,你有無煙呀?」吳轉身面向他說:「我都唔食煙嘅!」被告便突然拿出一把刀插向吳的胸口,吳快速向左邊避開,刀便插入了吳的右邊胸口對下位置。被告隨即逃走,吳在路人協助下報警並送院。

凌晨3時許,被告到深水埗警署自首:「頭先我喺通州街用刀拮咗阿伯心口一下。」他在警誡錄影會面下指,案發前從佐敦家中取刀並放在背包內,一直步行至深水埗。

院方於同日為事主進行緊急剖腹探查,發現刺進右前下胸壁的刀留在原位,刀刃長10厘米,闊3厘米,整個刀刃刺進體內,右前下胸壁有一道3厘米的垂直傷口,下方肋骨移位性骨折等。事主已於同年9月16日出院。

李官形容本案「相當離奇」,被告無緣無故用刀「拮人心口」,如非事主避開或會被刺中心臟致死。李官指「唔知被告個心點諗」,本案有可能致命,若被告只想坐牢不必這樣行凶。另李官為得悉事主有否因本案而蒙受創傷,要求提供事主心理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