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私隱?|遭食客發帖轟食物難吃 店主發布CCTV片段「開樣」反擊

更新時間:17:44 2024-04-11
發佈時間:17:44 2024-04-11

近來飲食市道不景氣,不少人歸因於食肆的食物質素及員工服務態度欠佳。前日(9日)便有食客發帖,批評太子某茶餐廳的芝士雞扒撈公「難食」,又指「埋單方式要靠估」,質疑只收現金是「玩嘢」。疑似餐廳老闆翌日發文反擊,並公開CCTV片段「開樣」駁斥,結果遭網民鬧爆「無品」。私隱專員公署回應指,會就事件作出跟進。

涉事食客在社交平台群組「店舖執笠關注組」上發文,先以「白色液體雞扒撈麵」形容自己所點的「芝士雞扒撈公」,指食落毫無芝士味,雞扒是「雪藏死屍雞」,直言店家「當食客白痴」。食客又以「幼稚園式廚藝」形容餐廳食物水平,認為價錢不合理。食客還指「坐得唔舒服」,店員更是「西面招呼、當個客係仇人」,又不滿店家「只收現金」,認為餐廳「完全無從方便食客角度去諗」。

疑似餐廳老闆昨日隨即發文反擊,指該客人雖斥「只收現金」,但埋單時卻以八達通付款,質疑其指控的可信性。不過,老闆公開了餐廳閉路電視片段,並在「無打格仔」情況下曝光了該食客樣貌,更以「四眼佬」形容對方作人身攻擊,引發不少網民不滿,認為不論食客指控有無道理,店主這麼做都很「無品」,「簡直是自取滅亡」,並反問:「郁啲就出CCTV片又唔打格,邊個敢去你度食嘢。」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星島頭條》記者查詢時指,若閉路電視系統備有攝錄功能,可拍攝並儲存他人的影像及/或錄像,以用作識別有關人士的身分,便有機會涉及收集「個人資料」,機構必須遵從《私隱條例》及相關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

公署指,如當初安裝閉路電視系統是作保安之用,除非機構得到資料當事人的自願和明確的同意,否則個人資料不得用於新目的作非保安之用,例如在網上公開披露,相關行為可構成違反保障資料第3原則的規定。公署表示,會就上述事件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