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時間:17:05 2023-11-29

審計報告指出,中大沒有在校園設施的招標文件中,加入維護國家安全相關事宜的措施。此外,校內33間餐廳亦全部沒有申領食物業牌照,且膳食供應對象亦不限於該校生及教職員。
目前中大共有39項為學生及教職員提供便利的設施,包括33間餐廳、2間銀行分行、1間書店、1間便利店、1間理髮店和1間超級市場,由外間機構營運,並由該校監管單位管轄。
審計報告指,所有設施的招標文件中,均沒有加入維護國家安全措施,因此建議該校在招標文件及合約加入條款,容許以國家安全為由取消投標者的資格和終止合約,並為監管單位提供指導,有效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報告續指,中大發出的《大學採購及招標程序》並非為有關校園設施的招標工作而設,且部分無完全依循招標程序,公開招標競爭程度有限。當中,在2017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間就營運餐廳進行的35次招標中,便有66%收到的標書數目少於3份。
此外,中大與校內33間餐廳簽訂的合約訂明,膳食供應商應只限為中大學生或教職員提供食堂服務,營運商亦必須領有法例規定的牌照和許可證。但審計署發現,所有餐廳均無領有食物業牌照。署方實地視察29間餐廳亦均非專供中大學生或教職員使用,其中有25間無牌售賣非瓶裝飲料、冰凍甜點、奶類及奶類飲品等「受限制食物」;3間食堂通過第三方外賣平台,為校外提供外送服務,違反《食物業規例》;8間有未經批准的廣告,4間從事非餐飲業者通常業務。
與此同時,便利店也在無食物業牌照下,即場配製並向顧客出售食物。書店亦出售小型充電風扇、遊戲產品、個人護理產品等非合約訂明准予售賣的物品。報告亦要求中大需加強針對餐廳衞生水平的監察機制,當中有5個項目並沒有記錄顯示曾進行衞生查察。
審計署建議中大採取措施,確保膳食供應商須按法例和規例的規定申領牌照和許可證,亦要確保書店營運商未經中大批准不得賣合約無訂明的物品。
中大校長段崇智回應表示,同意審計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