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7:05 2026-07-27
發佈時間:17:05 2026-07-27
發佈時間:17:05 2026-07-27
《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將於星期五生效,為本港的預設醫療指示提供法律框架。消防處助理救護總長唐思豪今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前線人員一向秉持「救人第一」原則,若屬非自然事故,絕不會依據指示放棄搶救。
條例適用範圍
唐思豪解釋,條例主要針對臨終病人或自然情況下心肺停止的個案,若病人事先簽署指示,救護人員可依規定不進行心肺復甦。但若涉及交通意外、自殺或他殺等外因,相關指示不具效力,救護人員必定即時展開搶救。若現場未能找到文件,亦會立即施救。
前線已完成培訓
他指出,消防、救護及通訊組近萬名人員已完成培訓及考核,確保能妥善處理相關情況。唐思豪建議市民將文件放在家中顯眼位置,方便緊急時查閱,同時呼籲公眾尊重病人意願,配合新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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