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3:17 2026-07-21
發佈時間:13:17 2026-07-21
發佈時間:13:17 2026-07-21
屯門「何伯案」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79歲的何煊(人稱「何伯」)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因去年5月在菁田邨電梯大堂持摺刀襲擊妻子葉秀定(「何太」)。法官陳廣池最終判處他監禁兩個月,並直言案件是「因愛成恨」的典型例子。
法庭透露,昨日曾收到信件指何伯因病未能出席聆訊,但法官認為案件不宜再押後,強調「對社會、法庭及被告都有個明確了斷」,遂在他缺席下直接判刑。
案情顯示,去年5月30日,何太準備搬離住所返鄉,在電梯大堂遭何伯從後以摺刀襲擊。她立即反抗並抓住何伯持刀的手,兩人糾纏倒地。期間何太用手掐住何伯頸部,何伯則企圖戳她的眼鼻,雙方互相受傷。何太大叫救命,其兒子聞聲趕出,成功奪走摺刀。
同層住戶聽到爭執聲,見何太壓在何伯身上,隨即通知保安。女保安到場時,現場血跡斑斑,兩人均倒在地上。警方接報到場,為何太止血,並拘捕何伯。何太頭部及手部受傷,經治療後同日出院。何伯在警誡下承認因妻子欲離婚改嫁而憤怒,遂持刀傷人。
法官在庭上指出,事件反映被告因感情破裂而失控,屬「因愛成恨」的典型案例。雖然何太最終並無永久性傷害,但行為本質嚴重,必須判以監禁以作警惕。他亦提到,何伯案發時手持摺刀,顯示並非臨時起意,而是有備而來。
判刑時,法官引述心理報告指,何伯退休前曾兼任多份工作養育五名子女,前妻去世後感到孤寂,直至與何太結婚才重拾溫暖。然而,二人關係因外界壓力及猜疑而惡化,最終釀成悲劇。報告認為,何伯屬一時衝動,重犯機會中低,建議接受心理治療及社會支援。
何伯在求情信中承認衝動行事,已深感後悔,並承諾接受輔導,重投社會。他表示案發時因壓力爆發而失控,自己亦受傷,現已知錯,盼往後能平淡生活。
法官最終判處監禁兩個月,並勸勉何伯信守承諾,收心養性,待康復後重返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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