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茶座 | 申請新機制啟動 業界表示更具彈性

更新時間:12:01 2026-04-02
發佈時間:12:01 2026-04-02

食物環境衞生署昨日起引入全新審批機制,處理食肆申請設置露天座位的程序。新安排強調「限時會審」,各相關部門需在21天內作出回覆,最快一個月便可獲得原則性批准,較以往平均需時一年大幅縮短。

署方助理署長(行動)溫智舜今日在電台節目中解釋,過往申請流程繁瑣,表格內容過於籠統,部門需多次要求申請人補交資料,導致審批平均需時約12個月。新制度則透過完善表格設計,清楚列明各部門所需資料,申請人可一次過提交,減少來回溝通。加上各部門同步處理,並設下限時回覆,令整體效率大幅提升。

除了加快審批,署方亦放寬部分硬件要求。以往若食肆增加露天座位,需按比例擴建廚房及洗手間。新規定下,只要新增露天座位面積不超過室內座位的一半,便毋須再額外增設相關設施。溫智舜指出,署方留意到業界實際運作情況,認為現有設施已足以應付需求,故作出調整以減輕負擔。

 

在獲得「原則性批准」後,申請人只需完成一些簡單步驟,例如在露天範圍劃上指定標線,便可正式獲批。溫智舜強調,這些要求清晰明確,申請人只要遵守即可迅速完成程序,因此未有為正式發牌訂立特定時間目標。他補充,簡單個案將快速處理;若遇上部門意見不一致的複雜情況,則會提升至更高層級官員處理,但此類個案每年不超過十宗。

飲食界立法會議員梁進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新機制對業界而言是「對症下藥」。他指出,過往不少申請拖延一年以上,原因並非選址困難,而是部門之間溝通不足。他舉例,即使是位於酒店內、對居民影響極小的食肆,申請過程亦曾耗時甚久。新制度透過「會審」及限時回覆,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大大提升效率。

梁進亦讚揚放寬硬件要求,認為這能增加業界的經營靈活性。以往因審批時間過長,經營者在開業初期需準備兩套方案:一套有露天座位,一套沒有,以防日後需要改動廚房或洗手間。如今審批時間縮短,業界可在規劃初期便納入露天座位模式,無需再「兩手準備」,有助減少成本和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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