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2:19 2026-03-31
發佈時間:12:19 2026-03-31
發佈時間:12:19 2026-03-31
4月1日起,全港的士必須同時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其中一種必須是二維碼形式(如支付寶、微信支付或BoC Pay),另一種則需是非二維碼形式(如八達通、信用卡或「轉數快」)。新規例旨在提升付款便利,減少只依賴現金的情況。
運輸署透露,目前已有超過47,000名司機安裝商用版八達通App或流動收款機。的士車行車主協會永遠會長吳坤成表示,約95%的司機已完成安裝,但仍有部分兼職或單頭司機未設置。他直言,若要繼續營運,司機必須安裝系統,相信他們會盡快跟上。
乘客常見疑問
乘客上車後可直接詢問司機,或留意車窗張貼的標誌,以辨識可用的支付方式。大部分收款機同時兼容掃碼及輕觸式付款,乘客一般可選擇不同方式支付。若司機未能接受信用卡,乘客仍可使用其他電子支付或現金付款。根據法例,乘客必須繳付車資,不能因支付方式不符而拒付。
若司機完全未提供電子支付方式,乘客可記下日期、時間、車牌號碼及司機資料,並致電政府熱線1823或交通投訴組2889 9999舉報,必要時警方會介入。若收款裝置故障,司機需盡快維修或提供替代方式,否則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運輸署建議司機準備多一至兩種支付方式,以防突發情況。
至於手續費問題,八達通及支付寶等一般免收費,但信用卡可能需收取2至3%費用。吳坤成指出,這部分通常由乘客承擔。運輸署提醒,乘客在付款前可向司機或平台查詢是否涉及額外費用,以免爭議。
部分乘客亦關注付款後司機未能即時收到車資的情況。吳坤成解釋,郊野或邊境口岸如深圳灣等地信號較差,可能導致交易延遲,但系統紀錄可追溯,司機最終仍能確認收款。運輸署建議司機查閱系統交易紀錄,以確保乘客已完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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