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2:20 2026-03-23
2019年的修例事件至今已近七年,當時警方拘捕超過一萬人。根據去年四月底的數字,約三千人已完成或正進入司法程序,其中逾二千人須承擔法律後果。不過,仍有大約七千人至今未被檢控。
「告定放」的問題在社會上曾引起爭議。有人認為,若涉及嚴重暴力或破壞,必須依法追究;但不少青年只是受煽動而一時衝動上街,並非蓄意犯法。亦有觀點指出,當時局勢混亂,部分被捕者嫌疑不足,缺乏足夠證據起訴,卻因被扣留證件而影響工作及人生規劃。
警方在2022年底曾表示,會審視相關案件並「短期內決定」如何處理,惟因涉及理大事件的約900人案情複雜,需時較長。至2023年初,時任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稱調查已進入最後階段,期望月內公布安排,但最終未有下文。部分議員其後協助被捕人士申領回鄉證。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近日受訪時提到,警隊正推行「特別項目」,主動接觸未被檢控的青年,透過正向活動給予「改過自新」機會。他未有透露細節,但政界人士估計,若至今仍未起訴,除非出現新證據,否則當局不會再追究,而是透過此計劃讓青年重新出發。據悉,部分人已獲通知並取回證件,但政府未有正式公布。
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在報章撰文,認同此舉體現「懲教結合」的理念,既展現政府對迷途青年的關懷,也讓他們從正向教育中汲取教訓。他指出,當年不少青年受煽動誤導,事後均表示後悔。
有建制派人士分析,事件處理存在兩難:若無充分證據,案件終須了結;但若公開宣布「不再起訴」,政治上或不合適。他認為,若消息屬實,對社會整體有益,尤其是那些並未涉及嚴重罪行的青年,「六年來的擔驚受怕,已是一種警示」。
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指出,執法部門一向有酌情權,考慮社會利益後不追究小錯並非罕見。他強調,2019年事件規模罕見,拘捕人數龐大,難免有「誤捕」情況。既然缺乏足夠證據,早日表明不再追究,對當事人及社會均是好事。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則提醒,法律上難以一刀切,若罪行嚴重且有新證據,仍可能檢控。但他認為,這批人已承受多年精神壓力,若長時間仍無證據,政府或會取平衡點。他強調,政府掌握的資訊比外界更多,社會只能相信當局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