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5:11 2026-03-16
傳統遊戲機中心沒落,惟近日新興的彈珠機店則受成人和小孩歡迎,去年底開始,短短數個月內,將軍澳區內有不少新開店舖,吸引街坊前來光顧,而且比夾公仔機更受歡迎,小孩狂砸零用錢,家長擔心小孩沉迷,區議員建議政府修例,考慮改為要求申領遊戲機中心牌照。
西貢區議員陳志豪關注區內彈珠機店情況。他表示:「上年11月,區內只是得兩、三間,惟在4個月內倍增至5、6間,大部分開在商場、鄰近補習中心,有好多學生補習前後都會去玩。」
陳志豪稱,收到有家長反映,擔心子女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玩樂,「一星期有300元零用錢,用了200元在彈珠機上,家長主要是怕他們會沉迷」。現時經營彈珠機店須申領有獎娛樂場所牌照,他認為,彈珠機玩法上設有賠率及加注彈珠,或含有賭博成分,不應讓太年輕的玩家獨自接觸,促請政府修例,考慮改為要求申領遊戲機中心牌照,「可加上年齡限制(16歲以下),或者身穿校服不准進入等規定」,以加強監管彈珠機店。
民政事務總署:若提供獎品須領特定牌照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根據《賭博條例》(第148章),經營有獎娛樂遊戲須領有「有獎娛樂遊戲牌照」。一般而言,若彈珠機店的營運涉及提供獎品,應領取相關牌照,並在營運期間遵守相關發牌條件。牌照處會按機制處理申請及相關查詢,並在申請人滿足相關發牌條件後批出牌照。
至於個別處所是否需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要視乎處所的實際營運情況。署方亦指,《賭博條例》的巡查及執法工作由警務處負責,當收到任何有關「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的投訴或舉報時,牌照處會將個案交予警務處調查。
食環署發言人回覆表示,一般而言,若彈珠機店的營運涉及提供獎品,須向有關部門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申請該牌照的前提是該場所已事先獲得署方發出「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署方指,會按《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條例》) 的規定審批每宗申請,而獲發牌照的公眾娛樂場所須遵守《條例》及牌照條件內的要求。
署方亦稱,根據紀錄,於過去三個月共接獲17宗有關無牌經營彈珠機店的投訴。如發現有懷疑無牌經營的情況,會將個案轉介至相關部門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