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後,居民的安置成關注,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21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稱當局現時提供的選項已有所增加及優化,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房屋局設「特設銷售計劃」推10個資助房屋項目,業主須於8月31日前作揀選,若6月30日前簽臨時買賣合約,可以第一批揀樓。

宏福苑安置|房屋局推「特設銷售計劃」 業主6月30日簽臨約可首批揀樓

更新時間:16:38 2026-02-21
發佈時間:16:38 2026-02-21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居民的安置成關注,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21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稱當局現時提供的選項已有所增加及優化,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房屋局設「特設銷售計劃」推10個資助房屋項目,業主須於8月31日前作揀選,若6月30日前簽臨時買賣合約,可以第一批揀樓。

黃偉綸表示,透過問卷收集到的初步意向數據。在已提交意見、佔全體近九成九的1,975戶當中,主要發現如下,最多業主(超過八成)認為處理需從速進行。各有約四成七(47%)的意見分別希望得到「原區安置」及期望方案能照顧到「全體大埔宏福苑業主的情況」。

有七成四(1,458戶)表示會「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黃解釋,「考慮接受」並不等於一定會接受政府的收購方案。另外,有一成四的居民表示「未有任何決定」,而有一成二表示「不會接受」。他續指,在表示願意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的1,458戶當中,約四成一表示可以接受政府以現金或「換樓」方式收購業權,約三成九表示只會接受「換樓」的方案,約兩成表示只會接受現金收購。約9%居民只考慮接受「原址重建」。

黃偉綸指,在願意考慮收購的1,458戶中,有八成一指收取現金或完成換樓後,需要政府提供資助出售房屋(包括居屋和「綠置居」)作為長遠居所;其餘約兩成則表示會自行安排長遠居住,如自行購買或租賃物業。他表示會繼續跟進及尊重居民的意願,並綜合所有數據,為制定更完善的長遠支援方案提供參考。

黃表示,為受影響居民設定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強調會以情理法兼備,提供多元選項讓居民選擇,並會善用公共資源,同時提供跨區及原區的長遠居住安排。他指出,鑑於受災規模前所未見,且並無符合成本效益的復修方案,政府決定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直接收購宏福苑A至G座七座樓宇的所有單位業權,強調是最快速、最靈活地解決受災業主的長遠居住需要。

黃又指,政府收購單位後,將承擔後續一切法律、保險及處理程序上的風險與不確定性。收購價將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黃解釋,訂價時主要考慮到居民痛失家園,損失巨大,值得社會理解與支持;並強調此次火災規模之大、影響之深,在香港前所未有,屬「特殊中的特殊」個案。重申此安排僅是一次過的做法,並不會構成先例,同時相信此收購價能讓受災戶基本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

他表示,若成功收購全部約1736個單位,預計總收購成本約為68億元,而目前大埔宏福園援助基金可供作此用途的金額約為28億元。黃偉綸又稱,宏福苑現有約200多戶正在做按揭,金管局初步已與銀行聯繫,若市民揀選新的資助房屋,銀行願意將按揭品改為新揀的單位

受災樓宇經評估後不宜居住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經工程團隊聯同港大專家實地視察及取樣化驗後,確認七座受災樓宇的結構遭受嚴重且長遠的破壞。何永賢指出,部分主力牆在火災後混凝土嚴重剝落,鋼筋外露,甚至有樓面板及樑柱出現彎曲變形的情況。樣本分析顯示,七座樓宇經歷高溫燃燒及隨後救火時的灑水冷卻過程,劇烈的熱脹冷縮效應導致混凝土內部產生大量細微裂縫。這些裂縫不僅影響樓宇的長遠結構安全,容易引致混凝土剝落,更會加速鋼筋銹蝕,日後滲水及受腐蝕的風險遠高於一般樓宇,將令長遠維修保養變得極為困難且成本高昂。

何指,雖然經評估後樓宇並無實時倒塌危險,但現場已加裝大量臨時支撐以作鞏固。然而,何強調,考慮到深層次的結構受損、隱藏的電線水管及升降機等設施亦遭破壞,基於長遠居住安全、維修成本效益以及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考慮,當局認為這七座樓宇已不適宜居住,且難以合理地修復至符合法例要求的水平。

基於上述原因,並考慮到受災的七座樓宇涉及約1736個單位,業權分散,政府必須介入。當局相信在現有市場機制失效、受災戶難以出售單位的狀況下,這七座樓宇長遠需要拆卸。

房屋局設「特設銷售計劃」推10個資助房屋項目

何永賢表示,房屋局設「特設銷售計劃」推10個資助房屋項目,業主須於8月31日前作揀選,若6月30日前簽臨時買賣合約屬第一批揀樓。勞福局長、民青局、保安局、房屋局及發展局將派100人組「解說專隊」,於3月初起,經「一戶一社工」轉介後,向居民解說長遠住宿安排。

政府若收購業權 保險索償權將轉移至政府負責

李家超日前落區時接受傳媒訪問,表示政府制定長遠安置方案時,要歸納和克服三方面問題,包括處理不同家庭需求、涉及公共保險問題,包括業權和法律爭拗,以及保險賠償的複雜性。

火災發生後,坊間有說法指火險賠償上限達20億元,以宏福苑近2000戶計,每戶可平分約100萬元。不過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指出,若業主決定將業權統一出售予政府,保險索償權亦會隨之轉移給政府,業主則獲得出售業權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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