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稱「南京首富」錢債官司敗訴 豐盛控股主席季昌群料須還高達12億元

更新時間:18:51 2025-12-22
發佈時間:18:51 2025-12-22

豐盛控股(00607)主席季昌群今日(22日)在高等法院一宗巨額錢債官司敗訴,市場估計他須償還所涉及的總金額或高達12億港元。法庭頒令,扣除抵押品後,季昌群仍須即時償還本金合共高達約8.98億元,連同自2019年中起計算的高息。

法院判詞直指,曾有「南京首富」之稱的季昌群抗辯理由「難以置信」及「本質上不可能」。法官最終頒令,季昌群須向兩名原告分別賠償約4.59億及4.4億元。至於第三原告(Digital King),則因缺席審訊及沒有繼續申索,獲法庭剔除。計及賠償金額,連同逾6年半的高息債務及訟費,季昌群需即時籌措的資金恐超過12億元。

季昌群指簽署文件僅協助對方「向公司交差」

案情指,原告指控季昌群違反在2019年3月所簽訂的諒解備忘錄(MOU),未有履行承擔個人付款責任的承諾。季昌群則抗辯指,簽署文件僅為協助對方「向公司交差」,獲告知文件無法律約束力,自己亦「無意建立法律關係」。

暫委法官鄺卓宏在判詞則反駁指,季昌群作為上市公司主席及「精明商人」,聲稱簽署法律文件僅為「交差」且不需負責任,說法「本質上不可能」及「難以置信」。此外,季昌群在審訊中選擇不出庭作證,法官指,季昌群對背後原因「心知肚明」,基於沒有出庭宣誓下作供,即使季昌群有提交證人陳述書,法庭亦不能給予多少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