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門露營|內地網民疑草地上直接生火燒烤 小紅書推介反惹港人不滿:草坪被燒到禿了

塔門露營|內地網民疑草地上直接生火燒烤 小紅書推介反惹港人不滿:草坪被燒到禿了

更新時間:16:57 2025-12-20
發佈時間:16:56 2025-12-20

保護大自然人人有責,但近日有內地網民在小紅書發帖推介到塔門露營時,卻因被發現一行人疑未有使用隔熱氈,直接在草地上生火燒烤,引發一眾香港網民不滿,怒斥「草坪被燒到禿了」,直言「香港就咁被破壞,我哋周圍執垃圾保護香港都冇用」,有人更建議向相關部門作出投訴。

涉事內地網民日前以「沒有野豬的塔門島露營」為題,上載影片介紹如何前往塔門露營,並提供由大學站馬料水碼頭前往塔門的教學,以及抵達塔門後前往紮營草地的方法。但他們晚上準備燒烤時,疑未有使用隔熱氈,便直接在草地上生火。

由於這樣做有可能會導致草地養分流失,變得更貧瘠,不少港人怒轟「在草地上燒烤是什麼操作」、「草坪被燒到禿了」、「香港就咁被破壞,我哋周圍執垃圾保護香港都冇用,真係好心痛」,有人更建議應向有關部門投訴。

非指定地點露營/生火均屬違法

據了解,塔門並非漁護署及康文署轄下的郊野公園及官方營地,但在該區生火或露營均有機會違反法例,包括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而根據第208A章《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規定,「任何人只可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範圍內的指定燒烤地點或指定露營地點生火或用火;同時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露營或建立帳幕或臨時遮蔽處,但在以下情況下進行則除外:按照總監所批給的許可證的規定及在指定露營地點內」。

市民及旅客只可以在香港郊野公園指定的41個露營地點內露營,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