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08:00 2025-12-16
發佈時間:08:00 2025-12-16
發佈時間:08:00 2025-12-1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於十二月十五日(本周一)頒下八百五十五頁判詞,信納黎智英為涉案三罪的幕後主腦,同時信納控方已毫無合理疑點證明所有控罪成立,裁定所有被告所有罪名成立,押後一月十二日處理求情,預計需時四天,判刑日子則待訂。
此案為《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首宗「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罪成個案。案件於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開審,歷時一百五十六天,當中共五十二天為黎出庭自辯,另有多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及「攬炒團隊」骨幹成員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頂證黎智英的犯罪行為。
在鐵證如山下,揭示黎智英不只是一九年黑暴推手,且多年來一直操控及利用《蘋果》作為輿論機器發布煽動刊物,挑動市民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和對抗,並且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港官員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導致社會撕裂對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影響深遠。
有政界人士認為,庭審已反映黎智英為整個賣國禍港圖謀主腦,案情嚴重、罪大惡極,相信屬《香港國安法》列明判刑等級的首要分子,預料重判亦屬罪有應得。今次定罪裁決亦證明本港的國安相關法例,切實有效制止和懲治各種類及不同程度的危害國安行為。

黎智英周一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明年一月十二日求情,判刑日子待定。

庭上展示大量證據,顯示黎智英是黑暴的幕後推手,影響很多年輕人上街。

黎智英身為《蘋果日報》創辦人,被指持續透過《蘋果》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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