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屋|爆男友假結婚兼未離婚 將「見主任」憂揭發 網民反應一面倒﹕請自首

申請公屋|爆男友假結婚兼未離婚 將「見主任」憂揭發 網民反應一面倒﹕請自首

更新時間:19:40 2025-09-18
發佈時間:19:39 2025-09-18

有網民近日在「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FB專頁發帖指,其男友曾於十多年前為「搵快錢」假結婚,之後一直沒有離婚。由於他申請單人公屋,即將獲安排「見主任」做資格審查,她擔心他最終會失去申請資,而向網友求助。而一眾網民也一面倒表示:「自首是你們唯一的解決辦法。」

據樓主稱,其男友是在十多年前假結婚,至今仍未和該名「伴侶」離婚。她指「我們哪年代無錢就搵快錢,無諗將來的」,並坦言她也曾假結婚並因此被判監。由於男友正申請單人公屋,「現在終於叫佢去見主任」做資格審查,眼看「就嚟拎到公屋」,她憂心如焚,遂請教網民該怎麼做。

申請公屋虛假陳述:五年內不可再次申請

據了解,虛報資料會導致公屋申請資格被取消,甚至因可能觸犯《房屋條例》而被刑事檢控,面臨罰款及監禁。若已獲配公屋單位的人士,則會被收回單位,並需追討少付的租金。同時,根據現行規定,曾在申請公屋時作出虛假陳述而被取消申請的公屋申請人,不得在五年內再次申請公屋。

網民:自首是你們唯一的解決辦法

帖文引發網民關注及熱議,並一面倒地認為假結婚有紀錄,做資格審查時一定會被揭發,呼籲樓主勸男友自首:「自首是你們唯一的解決辦法」、「係見主任,不過係見入境署主任同懲教主任,獲配牢房」、「假結婚是犯法的,請自首」、「見主任時照直講,入境處一定有資料的,自己種的因食返自己種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