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時間:13:33 2025-06-10

上世紀四十、五十年代的香港人普遍生活艱辛,尤其新界區鄉民,不少都擔心過身後的殮葬問題,部分人因而籌組「福德會」,運用會費及捐款為離世鄉民發放定額帛金。其中沙田區早年更有四名村長,以「長命契」方式購入一物業,把租金收入撥歸「沙田福德會」造福鄉民。
其後「沙田福德會」及該物業轉由沙田鄉事委員會(下稱鄉委會)管理,當四名村長相繼仙遊,按法例物業應由最後離世村長的後人繼𠄘,惟年前鄉委會要求把物業轉到其名下,結果引發業權爭議官司,繼而曝露了鄉委會過去對「沙田福德會」的監管存在連串問題。
法庭早前裁定「沙田福德會」才是業權擁有者,並繼續由鄉委會管理。本刊專訪該名村長後人,他慨嘆相關的法律章程未能保障會員福利,難以維護父親及先輩行善的初心,並以今次官司結果提醒公眾,即使是註冊物業持有人,隨時也會因特殊因素而被否定。



早於一九七二年,沙田大圍村、銅鑼灣村、顯田村及排頭村的四名村長,以八萬六千元購入大圍美綸樓一住宅單位。由於四人以聯權共有形式(俗稱長命契)持有該物業,之後當中有人離世,其他持份者會自動繼承其業權。
高等法院早前就該物業的業權民事案,以相信土地註冊處所登記的四名原物業持有人,只是代為持有物業的前提下,裁定「沙田福德會」擁有該物業,並繼續由沙田鄉委會管理。
這宗民事案源於相關物業的最後一位註冊持有人藍炳生於二○一二年離世後,按法例物業成為藍炳生的遺產,惟其遺產管理人一直不知情。直至二○一九年,鄉委會突然透過書面通知,要求遺產管理人交出業權及𨍭名。作為唯一遺產管理人的藍炳生兒子、亞洲聯網科技(0679)董事會主席、慈善團體「香港善德基金會」主席藍國慶,至此才知道父親的遺產之中包括該物業,遂要求鄉委會提供持有業權或買賣的證明,以考慮是否交出業權。
與此同時,藍國慶按責任將物業正式申請為父親遺產,並派員了解物業現況,從而發現物業被違規租予他人作商業用途,於是發出律師信要求租客遷出,但租客不予理會,只是將律師信交予鄉委會。藍國慶有見交涉無果,入禀法院「下逐客令」,以及要求鄉委會交出物業管理權,但鄉委會不服,並主動要求加入官司。
藍國慶表示,基於鄉委會一直無法提供直接證據,也沒有任何文件證明四名先輩只是代為持有物業,加上鄉委會提出「業權誰屬」的說法不斷改變,由最初指屬於鄉委會,改為屬於沙田福德會,後來更大包圍地說是屬於鄉委會及或福德會,甚至一度提出或會透過「逆權侵佔」方式取得該物業。因此,他終止調解,交由法庭裁決。

會章規限置業
翻查資料,沙田福德會有自己的會章及銀行戶口,雖然會章曾作改動,新舊版本卻同樣規定,會內資金未經大會議決「不可置業」;而就算購入物業,也必須由福德會的正副會長、總司理或財務長等人士擔任業主代表。藍國慶指出,其父親與另外三人在一九七二年購入該物業時,僅有一人為福德會副會長,所以有理由相信,他們是真正的業主,並非只是代為持有,「其實還有很多蛛絲馬跡顯示,四位業主只是讓鄉委會主理放租事務,方便將租金收入用作福德會的慈善用途,以及支付物業相關開支。」
對於法庭最終將物業判歸「沙田福德會」,藍國慶慨嘆,即使是註冊物業持有人,隨時也會因特殊因素而被否定。他提醒公眾應加以注意,尤其是涉及新界地區的土地或物業買賣。
他強調今次打官司,只為維護父親及先輩行善的初心,所以決定不作上訴,但寄語鄉委會好自為之,多做有益於鄉民福祉的工作,「其實我早已向法庭聲明,即使取回物業,有關收益只會繼續投入慈善用途。而我在庭上作供時也表明,由始至終都不想對簿公堂,因為大家都是鄉親。我一直希望鄉委會能夠提供擁有業權的實證,而非口耳相傳的所謂證據,又或可以清晰表述有關的租金收入,日後怎樣用於慈善,我也樂意將物業送贈給鄉委會或福德會。」

藍國慶的父親白手興家,向來熱心為鄉民爭取福利,因而獲推舉成為沙田排頭村村長,亦曾擔任博愛醫院總理,不時捐獻,為慈善出錢出力,「正正因為受到他的身教熏陶,我也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務,曾出任博愛醫院主席,也是香港善德基金會的創會成員及現屆主席。」
官司塵埃落定,但藍國慶從中發現鄉委會在過去對沙田福德會的監管存在連串問題,「即使沙田福德會成立之初已按法例立下會章,限制捐款用途,但負責營運的鄉委會卻未有嚴格執行,包括會員名單及發放帛金紀錄長年無更新,以及更改會章卻沒有會議及表決紀錄作證等,因而未能保障會員福利。」


多次違反公契規條
根據法庭資料,鄉委會在今次官司的舉證過程中,證實沙田福德會的資金被轉至鄉委會戶口,及後更將所有租金收入由存入福德會的銀行戶口,改為存入鄉委會的戶口。而鄉委會用作收取美綸樓單位租金的銀行月結單上,有人寫上用作午宴及團拜等開支。
此外,該物業由鄉委會管理以來,涉嫌多次違反公契列明只容許作住宅用途的規條,出租予美容公司作商業用途,即使沙田地政處在二○一八年發信警告,但鄉委會在二○一九年及二○二一年仍繼續租給相關公司。本刊記者日前到該物業了解,發現人去樓空,但「專業美容服務」、「精工修眉」等廣告、招牌及櫃位等仍未拆除。
社會變富裕 福德會式微
本港過往多個地區均有「福德會」,主要功能是為離世會員籌帛金助遺屬辦後事。不過隨着社會變得富庶,民生福利亦大為提升,「福德會」的作用越來越減,部分因而停運。其中沙田福德會,成立於上世紀四十、五十年代,初期會章列明,每當有會員離世,其他會員須支付約五毫的花圈錢,會方則向會員遺屬發放五百元帛金。
會費方面,創始會員須繳付兩元的一次性入會費,之後加入的會員則要繳付二十元,如捐獻數十至數百元,更可獲推薦冠以不同的名譽頭銜。後來沙田福德會改用新會章,並以「新界沙田鄉公所福德會」命名,運作大致相若,主要在會員等級上有所改動,並提高入會費及帛金金額。
另一仍在運作的八鄉福德會,在一九六四年成立,入會費為十元。每當有會員離世,其他會員須供款一元,作為一期花圈錢,並將該期所收的七成金額,以花圈錢形式送交離世會員遺屬。該會其後多次修改會章,最後一次在一九八○年,曾發信及登報三天公布,凡供滿一千期者毋須再供,壽終可獲一千元花圈錢,未供滿者可領八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