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實施將近兩年,截至今年二月,合共有一百萬一千宗未有按時繳交隧道費而被徵收附加費。

逾百萬宗「易通行」欠繳費 運署收罰款一億元︱政官莊

更新時間:15:50 2025-04-24
發佈時間:15:50 2025-04-24

政府早前透露,去年度因「定額罰款制度(交通違例事項)」所帶來的收入僅八億四千萬元,較原預算少約一成半,亦即警方所抄的「牛肉乾」較預期少,當局正擬將違例泊車定額罰款由三百二十元增加至四百元。不過,在交通方面,能為庫房進帳的不只有「牛肉乾」,原來欠交隧道費的罰款,亦為政府帶來可觀收入。

使用「易通行」的登記車主,必須在車輛駛經收費區的十四個工作天內繳交隧道費,否則會被徵收附加費。
使用「易通行」的登記車主,必須在車輛駛經收費區的十四個工作天內繳交隧道費,否則會被徵收附加費。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表示,運輸署已陸續將欠繳交隧道費的個案訴諸法庭。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表示,運輸署已陸續將欠繳交隧道費的個案訴諸法庭。

「易通行」實施將近兩年,運輸署署長李頌恩近日向立法會透露,截至今年二月,合共有一百萬一千宗未有按時繳交隧道費而被徵收附加費。至於因而衍生的罰款,當局指,在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已收取的「首筆附加費」及「額外附加費」總金額約為三千六百萬元;至於去年度,截至二四年十二月,已收取的總金額約為六千四百萬元。換言之,易通行實施以來,因欠交隧道費而衍生的罰款已高達一億元。

李頌恩續指,運輸署已陸續將欠繳隧道費的個案訴諸法庭,裁判法院正陸續審理欠繳隧道費及附加費的案件,並已向涉案的登記車主發出命令,要求他們就每宗個案向裁判法院繳付所有欠繳款額,包括隧道費、一百七十五元的首次附加費、三百五十元的額外附加費,以及相關罰款和訟費,當中被裁判法院追討金額最高十宗個案,金額介乎約四萬四千元至十七萬三千元。

運輸署一直有提醒車主須適時查閱及繳付未交的隧道費,包括透過網站、社交媒體、海報、單張等宣傳,並已發信要求個別尚有未付隧道費及附加費的車主盡快繳清相關費用。

根據《行車隧道(政府)規例》,繳付隧道費的法律責任由登記車主作為負責人承擔 。登記車主必須在車輛駛經收費區的十四個工作天內繳交隧道費,否則會被徵收附加費。運輸署可根據法例規定向法院提出申請,追討待繳款項、罰款和訟費。法庭亦可發出指示,下令運輸署拒絕處理該欠款人的車輛過戶及車輛牌照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