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無牌女牙醫尖沙咀被捕 今年修訂《牙醫註冊條例》後首宗

33歲無牌女牙醫尖沙咀被捕 今年修訂《牙醫註冊條例》後首宗

更新時間:19:41 2025-04-11
發佈時間:19:41 2025-04-11

尖沙咀警方今日(11日)表示,昨日與衞生署採取聯合執法行動,以涉嫌「未經註冊而以牙醫身份執業」,拘捕了一名33歲本地女子,並檢獲一批牙科醫療用具。警方表示,這是自今年1月1日修訂《牙醫註冊條例》從事牙科執業定義後,該區與衞生署採取的首次拘捕行動,目前被捕女子已獲准保釋候查。

尖沙咀分區雜項調查隊督察薛嘉泳講述案情時表示,於今年2月接獲一名市民投訴指,在尖沙咀一幢商業大廈一單位內接受牙齒矯正服務,懷疑為他服務的是一名無牌牙醫。警方隨即聯同衞生署進行相關部署,並於昨日下午約2時採取聯合執法行動。

薛嘉泳指,警員喬裝顧客,成功在被投訴商業大廈搗破一間非註冊牙醫執業的牙齒矯正中心,並拘捕了一名33歲姓蔡本地女子,並檢獲一批牙科醫療用具、儀器及矯形牙套。經調查後證實被捕女子並非註冊牙醫,已獲准保釋候查。

非註冊牙醫在港執業 最高判囚3年及罰款10萬元

香港法例156章《牙醫註冊條例》「從事牙科執業」的定義,自今年1月1日起更新。《條例》訂明,任何人如非註冊牙醫,而在香港以牙醫身份執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3年,教唆及協助者同屬違法。

警方呼籲市民,必勿因貪平及輕信社交媒體的推廣,光顧無專業資格及不受監管的無牌牙醫。如有任何懷疑,市民應盡快向衞生署查詢或向警方舉報。此外,警方亦提醒,非註冊牙醫從事牙科執業,例如使用掃瞄儀器檢查口腔及牙齒,即屬違法,不知情非免責辯護理由。若公司聘請非註冊牙醫從事牙科執業亦屬違法,一經定罪,同樣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