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集團式操控電子雛妓 網絡性交易氾濫 無知少女易墮陷阱︱封面故事

踢爆集團式操控電子雛妓 網絡性交易氾濫 無知少女易墮陷阱︱封面故事

更新時間:14:41 2025-03-26
發佈時間:14:41 2025-03-26

網上色情群組禁之不絕,不少背後涉及年幼少女被操控到酒店或色情場所提供性服務,近年更興起誘使少女化身電子雛妓,透過拍攝淫褻照、玩直播脫衣及進行裸聊等形式的網絡性交易賺錢。

本刊透過不同渠道,踢爆多個集團式操控電子雛妓的技倆,除了用金錢利誘,也會以「戀愛關係」設陷阱誘騙目標入局;然後運用網絡社交群組,推出五花百門的客製化服務招攬嫖客。

警方致力打擊賣淫集團罪行,近年更加關注「網上性誘識兒童」問題,加強防範性罪犯透過互聯網有計劃地針對兒童進行性剝削的手法。

「十三歲妹妹小便片」、「十四歲洗澡片現正發售」,網絡充斥各類色情群組,部分更以年幼少女胴體作賣點,其中一個名為「香港蘿莉XX」社群,成員超過五百人,群內有集團一站式提供性服務,兜售淫褻影視物品,甚至提供「客製化」線上服務,除了按次自訂色情片內容,更推出團購式訂閱套餐,可批量自選拍攝題材。

兜售訂閱淫褻相套餐

「每月一百元訂妹妹片及相,全部小蘿莉,每日更新一張相,一個月最少三十張,滿十人訂閱即刻展開這項計劃、滿二十人或以上可投票決定影甚麼。」群組管理員經常宣稱有新訂閱,差不多湊夠數可以開群派發專屬相片,着群內其他成員付費加入,並設有多個副群,供各成員討論。

該管理員不時發放裸照作社群「福利」,相中少女往往手持寫有社群代號的紙張,伴以「真人驗證」等宣傳字眼,顯示確實是客製內容,並非以預製片充數,甚至強調可提供「定制相片,可寫名字」、「任何內容」的影片或跳舞片,一律會安排少女實時視訊、直播脫衣等。

該群組內亦逐一列出多名妓女資料及價目表,當中最少涉及九名未成年女孩,報稱年齡介乎十三至十六歲,以及兩名分別十八及十九歲少女,詳細介紹其身材及性服務項目及條件,當中祼露拍攝內容再按各個身體部分、動作姿勢分類,相片每張索價約一百元至二百五十元,影片或視訊則每分鐘約九十多元至一百五十元不等,直播數分鐘脫衣動作的話,四百元也有交易。

該群組的帳戶連結會定期更換,群內對話每星期也會清洗一次,估計是躲避社群被人舉報。

記者佯裝有意購買向管理員查詢,對方說只要等少女們放學便會安排拍攝客製影片,並表示可指定所需的衣着或動作。另有嫖客向本刊表示,曾購得指定內容的裸露片,「向管理員講想要甚麼類型女孩,管理員便提供女孩相片給我選擇,確認後便先付訂金,收到片再找尾數,若剛巧管理員手上有同類的片,我肯買舊片的話,便可即時交易,甚至可以講價收平啲。」

另外,群組又會販賣少女們的貼身衣物,只要肯付雙倍價錢,甚至可安排少女即場脫下出售;亦有提供扮演女友跟嫖客或單純聊天等,實行大小通吃。

除了線上服務,有人會在群中招攬嫖客,安排少女到酒店「開房」,索價逾千元。記者發現群內出現「十四歲、自助時鐘酒店、可摸、不可無套」、「十六歲女仔可以sex,但要付訂金。」等帖文,隨即有人留言問「點約」。

這類色情群組同時招攬大量少女加入,有人會在不同群組留言,招募「十六至十八歲中學妹妹」。據了解,拍攝色情片的工資一般為每分鐘八十元,實時視像則二百五十元半小時,應徵者須提供看到樣子的全身裸照。

提供色情實時視訊

部分少女則以個體戶姿態,設立個人專頁或群組接客,有自稱十六歲少女,標榜頭像是本人,招攬嫖客,每次性交易索價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又提供按分鐘收費的色情實時視訊,且另設收費群組,每星期發放相片及影片;另有少女以「就嚟18碎」字眼暗示自己未成年,聲稱「要發洩」、「課金再傾」,其社交帳戶充斥裸露影片及相片。

有知情人士指出,賣淫集團之間競爭激烈,不少以年輕少女甚至未成年人士招徠,增加叫座力,安排這些少女「開房」接客雖然單價高,但每次只接待一人並須支付房租,成本較高,且風險相對大。所以他們同步操控一班少女當電子雛妓,拍攝客製淫褻影像,成品又可無限轉發,或上載至各收費平台,增加吸金渠道。

他續指,相對色情影片網站,集團操控少女當電子雛妓,令網上色情產物及服務的花款日增,由於收費有平有貴,使其吸客能力大增,不排除有未成年少男也是這些色情群組的常客。
救世軍「零點三七︱青年性健康支援服務」隊長田家溥也留意到,利用個人社交帳戶兜售少女性感影像的情況日增,互相競爭下,部分低見十多元一張照片,更有少女贈送數秒裸露短片以促成交易,「當賣家銷售量開始下跌,他們賣相尺度越來越大膽。」

田家溥續指,近年不法分子透過網絡遊戲通訊或社交平台結識年輕少女,與她們建立信任後,甚至以「戀愛關係」包裝下,哄騙她們無償拍攝裸露照片,繼而再勒索及操控她們提供更多色情片,並轉載至色情網站作宣傳,或透過網上群組兜售。

操控少女性交易

警方近年偵破不同的賣淫集團案件,包括搗破多個跨境犯罪集團,分別以網站平台作宣傳賣淫活動及操控日本AV女優來港賣淫;另搗破多個本地賣淫集團,當中曾發現有未成年少女被操控提供性交易。由二二年至二四年,警方採取多次掃黃行動,合共拘捕五千九百七十八人,涉及三類非法賣淫活動的相關罪行,以及違反逗留條件。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鄧凱彤向本刊表示:「非法賣淫活動相關罪行包括經營賣淫場所、控制他人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以及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均屬嚴重罪行。這些往往是集團式活動、有組織罪行,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

鄧凱彤提到,不少賣淫集團近年轉型,減少在固定賣淫場所招客,改為主力於網上招徠,並安排性工作者到酒店、舊樓單位等不同地方提供性服務,「賣淫集團分工仔細,當牽涉到線上,會安排技術人員去負責經營,亦有客服回答客人查詢,另有人在安排性工作者到酒店或唐樓工作時,預備他們所需的開工物品,或者到現場收回收入分成。」

「不論線上線下,警方一直致力打擊本港非法賣淫活動,包括以情報主導方式行動,針對操控性工作者賣淫及經營色情場所的人士,以及涉及其他罪行的賣淫活動,防止婦女及未成年少女被利用去賣淫及受到剝削,並非針對性工作者。」她續指,期間會遇到不同年齡、性別及國籍的性工作者,若遇到未成年人士會有對應措施保護她們。

跨地合作聯手打擊

她指出,警方繼續會與多方機構合作,主動打擊賣淫活動,同時與本地、內地和境外的執法機關保持聯繫和交換情報,並會按情況及需要,與其他相關部門採取聯合行動,以打擊各層面的賣淫活動。

由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領導的跨部門專責小組,亦會繼續監察內地訪客在港犯案,包括賣淫的情況,並採取三大措施,包括「內地雙程證簽發機關實施嚴謹的審批控制」、「入境管制站採取有效的審查」及「加強本港執法工作」,另外警方會巡邏網上各大社交平台,並呼籲市民若發現網上有疑似非法活動,可向相關平台作出舉報。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郭詩慧表示:「留意到很多罪行包括兒童性罪行,都有牽涉到網上的元素,所以警務處一直以來都致力推廣保護兒童的宣傳教育工作,自二一年起推出『童行.同心』保護兒童計劃。」

她透露,警方近年關注「網上性誘識兒童」問題。網上性誘識兒童是指性罪犯透過互聯網,藉多次與兒童溝通來進行誘識,以博取兒童的信任和信心,罪犯最終會安排與兒童見面,並意圖在會面時對兒童作出性侵犯。另外,警方早前舉行問卷調查,料於本周公布結果並舉行研討會,探討相關罪案趨勢及案例,讓兒童、照顧者及公眾了解何謂性誘識、如何識別、應對和預防。

有賣淫集團安排少女到酒店接客,當記者表示不合心水,更會再安排其他女孩。
有賣淫集團安排少女到酒店接客,當記者表示不合心水,更會再安排其他女孩。

賣淫少女:想買甚麼就可以買

多個賣淫集團網上招攬生意,部分以「小女友」、「小甜心」暗示提供雛妓性服務,甚至「無套」性交作招徠,部分標榜由本港少女提供服務,又聲稱可展示女孩身份證相片,以證明她們未成年;部分為吸納回頭客,則提供熟客專屬福利,可以減價及優先預約等。

另有賣淫集團則聲稱可提供內地少女在酒店交易,賣淫地點分布在油尖旺和北角的星級酒店,肉金由一千六百元至兩千多元不等。《星島申訴王》記者早前聯絡相關中介人,假裝有意光顧,對方即安排年輕女孩於酒店見面,當記者表示不合心水,中介人更會再安排其他女孩。

其中一名接客少女,雖然未有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但從其樣貌及談吐,令人相信她相當年輕。她透露自己為四川人,剛讀完初中,經朋友介紹接觸賣淫集團,來港搵快錢,明言「只能說有錢的話,自己想買甚麼東西就可以買」,並指抵達香港當日便立即開工,日做十二小時,計劃工作五天,到第六天離開香港。

警方近年在尖沙咀搗破一個賣淫場所,當中涉操控兩名十六歲少女於場內作性交易。
警方近年在尖沙咀搗破一個賣淫場所,當中涉操控兩名十六歲少女於場內作性交易。
警方採取「勇烈」行動,搗破一賣淫集團,救出一名十五歲少女,並檢獲一批經營賣淫場所使用的工具。
警方採取「勇烈」行動,搗破一賣淫集團,救出一名十五歲少女,並檢獲一批經營賣淫場所使用的工具。

警方近年部分執法行動

打擊賣淫集團(涉及未成年人士)

2022年3月30日:警方採取「銳劍」行動,拘捕四名賣淫集團的骨幹成員,包括一名女主腦涉嫌操縱未成年少女賣淫以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一名嫖客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以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並發現四名被操控賣淫的少女,年齡介乎十五至十七歲。

2023年8月10日:警方於尖沙咀搗破一個賣淫場所,以涉嫌管理賣淫場所拘捕一名二十歲女主持,並帶走兩名十六歲女童調查。消息指,兩名少女涉於該場所賣淫。

2023年9月5日:警方採取「勇烈」行動搗破一賣淫集團,拘捕十人,涉嫌干犯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以及違反逗留條件,行動中救出一名準備與人進行性交易的十五歲少女。

打擊跨地賣淫活動 

2024年11月7日:警方展開「鷹巢」行動,與內地以及澳門執法部門執行一個粵港澳三地的聯合行動,搗破一個以網站平台作宣傳賣淫活動的跨境犯罪集團,三地合共拘捕六十四人,包括在港拘捕三人,包括主腦和骨幹成員,涉及「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及「洗黑錢」罪。

2024年11月18至20日:警方展開「律風」及「霧嶺」打擊有組織賣淫行動,拘捕六十五人,當中十一人為主腦及骨幹。其中律風行動,警方聯同新加坡警察部隊、日本警視廳及澳門司警,聯合打擊一個涉及操控AV女優等日本性工作者的跨境賣淫集團;「霧嶺」行動則是警方瓦解另一個由黑幫操控的「一樓一」賣淫集團。

賣淫及涉及兒童色情相關罪行

罪行(相關條例) 最高監禁刑罰
經營賣淫場所(《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 監禁10年
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刑事罪行條例》第137條) 監禁10年
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
(《刑事罪行條例》第130條)
監禁14年
導致或鼓勵十六嵗以下男童或女童賣淫
(《刑事罪行條例》第135條)
監禁10年
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或出口兒童色情物品(《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3條) 監禁8年
發布兒童色情物品(《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3條(2)) 監禁8年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3條(3)) 監禁5年

資料來源﹕「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