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時間:13:34 2025-02-14
發佈時間:13:34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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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今日(14日)刊憲,正式修訂《危險藥物條例》,將「太空油」的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及其三種類似物——美托咪酯、丙帕酯和異丙帕酯列為毒品,即日生效。根據新法,管有和吸食這些物質的最高刑罰可達7年監禁及100萬元罰款。禁毒專員李基舜在電台節目中表示,這項修例將提高年輕人的警戒心,販運毒藥的最高罰則將為終身監禁,預期會加強阻嚇效果。
李基舜指出,這些類似物的化學結構與依托咪酯相近,過去主要用於動物麻醉。雖然執法部門曾檢獲約4公斤的相關物質,但為了防範潛在的毒販行為,政府決定採取預防措施,避免類似化學物質被用於製作太空油。
此外,警方已引入快速測試工具,使前線警務人員能夠使用試紙檢測太空油的成分。李基舜表示,這一措施已取得成效,並在5宗案件中拘捕了5人,起到了威懾作用。他相信,修例後不會導致太空油的地下化,因為吸毒行為一向隱蔽,政府將加強求助熱線服務,鼓勵吸食者主動尋求幫助,社福機構也會主動尋找隱藏的吸食者。
根據2024年的數據,約有300人吸食太空油,其中226人為21歲以下的年輕人。李基舜強調,這一群體是毒販的主要目標,而太空油以電子煙形式吸食,易於隱藏,使年輕人更易接觸。他提醒,長期吸食太空油可能導致神志不清、思維變慢及肌肉抽搐等不良後果,醫管局也懷疑有3宗因吸食太空油而致命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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