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6:57 2026-05-22
79歲的商人黃百鳴(原名黃栢鳴)涉在 「天馬影視」賣盤之前,慫恿胞妹買賣,被證監會控告涉及內幕交易,案件今(5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黃百鳴內幕交易罪成。裁判官高偉雄稱,黃的解釋「既荒謬,又牽強」,直言黃作為多間上市公司主席,理應謹慎處理相關事宜,不會在通訊中向其他人稱可在某價位買入公司股票,解釋完成不能令人信服,拒絕接納黃的證供,故裁定黃指使或促使他人作內幕交易罪罪成。
案件指,被告黃栢鳴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與某上市法團,即前身為天馬影視的傳遞娛樂有關連,同時掌握他知道的「天馬影視」內幕消息,並慫恿或促使黃潔珍(其胞妹)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




開支票叫胞妹低過0.2元盡掃貨
根據控方案情,黃百鳴與子女持有Honor Grace Limited,透過該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天馬影視股份,而黃百鳴是董事會主席,於2017年8月18日,Nice Rich Group Limited與Honor Grace Limited簽訂備忘錄,同意以每股0.319元的價格購入若干股天馬影視股份。
於同年的8月25日,黃百鳴收到Nice Rich Group Limited的1,000萬元誠意金,他即日便向胞妹開出50萬元支票,其後在9月27日、10月4日及10月10日再分別開出50萬元支票,並在WhatsApp中指示胞妹「明天低過0.2,盡買」等,其胞妹買入約160萬元的天馬影視股份。
辯方曾反對WhasApp訊息呈堂
天馬影視在同年10月宣布落實賣盤,Nice Rich Group Limited購入天馬影視58.71%股權,便以0.319元對餘下未收購的股份進行強制性無條件現金要約。審訊過程中,辯方反對WhasApp訊息呈堂,但最終法庭批准呈堂,而辯方亦一度申請「禁言令」,禁止傳媒報導WhatsApp訊息,其後又撤銷申請。
案件編號:ESS17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