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定存 不放貸 銀行是否囤積居奇│湯文亮

有老友問我囤積居奇定義,是否只是適用於商品或者必需品,不適用於金融,我認為以高價買入後不賣,就是囤積居奇,適用於任何商品、必需品,甚至是金融,老友唔同意,從未聽過銀行囤積居奇,我只不過是語不驚人死不休而已。

銀行的確很少會出現囤積居奇,很少並不是代表不會,現在有錢去做定存,冇五厘都有四厘,通脹率不足百分之三,令到不少人寧願不買樓、不消費,將現金攞去做定存,畢竟高息定存,低通脹率並不是經常會發生,銀行以高息搶定存,只是生意上需要,絕對合情合理。但如果搶到定存之後唔放貸,就有可能是囤積居奇。不過,有人話只是我一廂情願想法,銀行是不會不放貸。

不少買了樓的人都知道,現在搵銀行借錢超艱難,即使買樓人士所要求的貸款合乎金管局的準則,銀行仍然表示不願意放貸,甚至有一些連門面工夫都唔做,申請書都唔接,那些人最後唯有搵非本港銀行甚至財仔幫手,除了利息較高之外,貸款年期亦較短,甚至只得幾個月至一年。以短期貸款買物業,會令到業主提心吊膽,不少打算買樓的人亦知道這個情況,寧願唔買物業,將準備好的資金做定期,講都唔信,當那些人將資金攞去做定期的時候,所受到的待遇與問銀行借錢時剛剛相反,不但招呼妥當,而且定存利息甚高,銀行做法令人摸不着頭腦。

其實如果只有幾間銀行高息搶定存,不放貸是沒有問題,但現在差不多全部香港銀行都唔借錢畀人買樓,同時又用高息搶定存,難免令人懷疑在銀行之間有冇合謀定價,如果有某種默契,大家一齊唔放貸,令到借錢買樓的人自願多付利息,咁樣情況更加嚴重,不但囤積居奇,甚至屬於卡特爾(Cartel)式壟斷(指同業聯盟的壟斷),所以,銀行盡快回復正常貸款就唔會惹人話柄。

有人話,銀行並不是不放貸,而是以前放得太多,可能不符合巴塞爾協議三的規定(指全球各主要經濟體的中央銀行組成的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參與制定,並同意實施的全球金融監管標準),現在唯有以高息吸納多些定存,同時減少放貸,直至符合巴三要求,就會回復正常,如果這個是事實,就是最好理由,否則銀行以高息搶定存,又唔放貸,難免令人懷疑銀行囤積居奇兼卡特爾式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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