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間,港人疫苗接種率甚高,至今新冠疫苗保障基金共接獲1415宗保障申請。

新冠疫苗保障基金截止逾一年 仍有11宗申請待處理

更新時間:13:00 2025-02-10
發佈時間:13:00 2025-02-10

自2019年推出的新冠疫苗保障基金已於2023年12月23日正式截止,該基金旨在為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未預見的嚴重異常事件提供財政援助。儘管截止時間已超過一年,但目前仍有11宗申請案件處於「處理中」狀態。根據醫務衛生局的回覆,這些案件主要涉及申請人補交文件等四大類情況,並強調將「盡快處理」這些案件。

截至2024年1月26日,該基金已接獲1415宗申請,當中有3宗是在去年10月13日後收到,11宗仍在處理中,較上月中報告的10宗多出1宗。醫衛局指出,相關個案主要涉及以下情況:「尚待申請人交回所欠文件或資料」、「尚未取得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獲專家委員會評估為與免疫接種因果關係一致或不確定,但尚未取得相關醫療機構提供的資料」,以及「正進行嚴重程度評估」。

 

根據基金去年1月底公布,當時有23宗個案處理中。
根據基金去年1月底公布,當時有23宗個案處理中。
翻查官網資料,基金截至1月26日已接獲1415宗申請。
翻查官網資料,基金截至1月26日已接獲1415宗申請。
在終止日或之前打最後一劑政府計劃下的新冠疫苗人士,若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情況,需在2年期內、即今年12月23日前提供證明才可申索。
在終止日或之前打最後一劑政府計劃下的新冠疫苗人士,若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情況,需在2年期內、即今年12月23日前提供證明才可申索。
「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出現的異常事件保障基金」在2023年12月23日終止。
「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出現的異常事件保障基金」在2023年12月23日終止。

 

基金發放情況及專家評估

根據去年1月底的數據,當時有23宗案件處於處理中,顯示過去一年平均每月僅有1至2宗案件得到處理。醫衛局表示,每宗案件的處理時間因具體情況而異,並未設定固定的時間框架。

在基金截止日期後的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共收到43宗新申請,其中41宗已完成處理,並有7宗獲發保障金。至今,基金已撥出超過1.48億元的保障金,並再次批出250萬元,涉及因注射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及貝爾面癱等情況的傷害個案。

曾任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共同召集人的孔繁毅教授指出,部分案件因臨床資料不齊全,或在專家委員會評估後再提交新資料,導致處理時間延長。他強調,專家對每宗案件都會進行深思熟慮的評估,並表示所有案件不會有「Cut Off」時間,會等候所有資料齊全後再進行審查。

 

孔繁毅坦言,專家對每宗個案均是深思熟慮,大部分個案在補交資料後,也未有影響早前決定。
孔繁毅坦言,專家對每宗個案均是深思熟慮,大部分個案在補交資料後,也未有影響早前決定。

 

社區組織指情況不太理想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自疫情爆發至今已過去六年,疫情結束也已有兩到三年,但仍有十多宗案件未完成處理,這情況不太理想。他關注為何部分案件未能及時提交完整的臨床資料,認為接種後的醫療資料應該較容易取得,尤其是疫情期間,很多接種後不適者都在公立醫院求診。

隨著新冠疫苗保障基金的截止,未來市民若在接種後出現異常情況,將需通過民事索償向疫苗供應商追討。醫衛局回應表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成立的專家委員會已完成對疫情期間「緊急使用」新冠疫苗的安全性監察,相關疫苗現已按照藥劑製品的常規監管制度在香港正常使用,基金的結束不會影響相關人士的法律追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