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8:48 2025-01-23
義務執垃圾竟然執到昂貴物件,理應交由警方處理,未料這名義工卻在社交平台上公開奇遇,還揚言要將之變賣,再用於購買夾垃圾的夾子,結果引發網民兩極反應,有人支持,有人事則建議報警,否則可能會違法。最終義工會如何抉擇?大律師又有何看法?
據涉事義工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布的帖子稱,他是於本月初在萬宜水庫東壩執垃圾時,無意間在石罅堆中拾獲一副智能眼鏡。他經上網查詢後,發現其價格不低﹕「全新5,500(元)左右,二手都4,000(元)。」於是考慮將之放售,並問網民﹕「我係咪應該放出去?攞啲錢嚟買夾垃圾啲夾,同其他工具。」
網民反應兩極
這一問,隨即引來熱烈迴響。有網民支持樓主變賣﹕「其實呢啲係好心有好報,咪當中六合彩。」「放咗佢當幫補吓啦!」「執垃圾發達大計!」但也有部分網民認為,該物品可能是行山人士不少心遺留的失物,建議交警方處理:「你執到垃圾據為己有……但法律上,拾遺不報確實就係犯法……你擺咗上嚟,就即係公開咗,咁只要有人報案,就變咗要公事公辦……畢竟你自己都post埋啲證據上嚟……」
事主:值錢都係垃圾
樓主則回覆說不擔心有人舉報,「因為我唔覺得警察會開case,亦都唔覺得法庭會處理呢啲咁嘅嘢。」他是因為「覺得執垃圾係幾好玩,中途發現呢啲事與物,分享吓開心吓」,才會公開事件。
他堅持「執垃圾同埋拾遺不報(係)兩回事」,又指自己「每個禮拜日咁樣執垃圾,如果下下要拎去警局,我諗我真係都會好忙,八達通又有,AirPods又有」。他還分享照片,顯示曾撿到八達通和拐杖,「喺山道有好多嘢,正確嘅做法,係抌晒落垃圾桶,譬如拐杖/學生證/八達通,咁我冇理由,攞埋呢啲去警局掛,所以我一律當所有嘢係垃圾,值錢都係垃圾」。
他強調,「總之喺個山度,我見到有人遺棄嘅嘢,我都當係垃圾」,並對提出質疑的網民說﹕「如果你哋覺得我唔啱嘅!我完全一啲都唔介意,將每一次收集到嗰十幾袋垃圾,全部送晒俾你哋!等你哋去釐清,究竟邊樣係垃圾?」
大律師﹕拾遺不報或觸犯盜竊罪 最高可判囚10年
不過,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涉事智能眼鏡是否屬於垃圾,須取決於其價值及被拾獲的地點。他舉例說,若在垃圾站撿到昂貴傢具,由於該處是合理丟棄垃圾的地方,傢具雖名貴,但被視為垃圾的機會很高。但智能眼鏡本身有一定價值,東壩行山路徑亦非理所當然丟棄垃圾的合理地點,該物品有可能是行山人士不少心遺留,因此建議事主交警方處理,若3個月後無人認領,警方會將物品交與拾獲者。
他強調,「地上執到寶,問天問地攞唔到」的傳統思維是錯誤的,拾遺不報有可能觸犯盜竊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