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4:30 2024-10-31
發佈時間:14:30 2024-10-31
發佈時間:14:30 2024-10-31
每到年底都是大專院校舉行畢業禮旺季,原來也是學校向學生「追債」的大好時機。過去少數畢業生未有歸還圖書館資料,甚至未繳清逾期還書罰款,大部分院校會明確規定學生必須「找數」後才獲發畢業證書,其中演藝學院更會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學生追討欠交款項。
學生逾期還書,甚至欠交罰款,在大學內屢見不鮮,但原來不同院校各有不同處理手法。本刊日前向各大院校查詢如何處理畢業生逾期歸還圖書館資料及相關罰款,發現大部分院校的行政措施類同。
科技大學、城市大學、中文大學、香港教育大學及香港都會大學均表明,學生如未繳清逾期款項(例如學費、圖書館罰款或書籍、學生貸款等),將不獲准領取畢業證書。
嶺南大學圖書館系統會定期發出電郵,催促逾期還書者盡快還書,更會派職員直接打電話給對方跟進。若畢業前仍未還書及處理罰款,圖書館會通知相關部門不簽發學生畢業證書。
不過演藝學院向本刊表示,該校平均每年約有十名學生未有歸還圖書館書本,大約每年有二十本書未還,相關欠款約五千元。校方會先向畢業生發出罰款通知,一般來說畢業生都會主動「清數」,但亦有一些學生未有理會校方的要求,平均每年大約有兩宗個案,需要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以過去五年計算,即約有十名學生被校方訴諸法律追討罰款。
身兼中文大學校董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得悉有院校以法律途徑向畢業生追討罰款,認為處理手法較重。他表示,學生本應有尊重知識的義務,尤其是大學圖書館內藏書,從世界各地搜集而來,是珍貴資源,學生應負責任準時歸還。
鄧家彪續說,若有人粗心大意,現時大部分院校以扣起畢業證書直至繳清所有款項的做法,已是很有效的方法,已發揮作用。一旦院校為這筆款項而訴諸法律,交由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不但費時失事,也會對畢業生帶來長遠影響,因為法庭資料日後有機會在公開資料中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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