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DSE試卷|23歲女監考員囚2周及罰款5千 裁判官﹕為私利犯案須小懲大誡

泄DSE試卷|23歲女監考員囚2周及罰款5千 裁判官﹕為私利犯案須小懲大誡

更新時間:17:42 2024-10-09
發佈時間:17:42 2024-10-09

23歲女監考員劉冠希涉嫌將應屆文憑試(DSE)的英文科試卷上傳到「小紅書」被捕,她供稱自己欲開拓網上補習生意而犯案,早前承認違反保密規定罪,今日(9日)早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被告為私利犯案須小懲大誡,判處監禁2周及罰款5,000元。

被告劉冠希報稱曾任教學助理,被控於今年4月13日在香港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獲委任為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試英國語文科考試外間監考員,但在行使或履行《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第261章)規定的職責或職能時,未能保密及協助保密所獲知的英國語文試卷III相關的事宜,即與他人溝通上述事項,容受或准許其他人查閱由你管有、保管或控制的記錄。

內地來港願望為人師表

辯方大律師蘇俊文引述背景報告指內容正面,又指被告於內地就讀小學時成績良好,來港讀中學後亦有參與公益活動,且被告孝順父母,求學階段時有任職補習老師幫補生計,希望日後能成為老師,惜因本案已負上沉重的代價,對將來做老師的前途有影響。

辯方另指被告於考試後才將試題內容放上小紅書,考評局亦指出其行為沒有造成對應屆考試不公的投訴。辯方續指被告沒有理會後果才將試卷放至小紅書,雖包含試題內容卻沒有包含試卷答案。辯方稱被告知道其行為愚蠢,有悔意,案發後亦主動自首,願意承擔責任,父母及同學亦到庭支持被告,望法庭考慮能即時釋放的短時間監禁。

犯案為將來補習生意鋪路宣傳

蘇官判刑時指,被告最大的求情理由是犯案行為並沒有對考試造成實質不公的衝擊,稱考試完結後任何學生都可以討論試題,只是其身份為監考員,才不能披露內容。蘇官斥被告為私利犯案,欲將試題盡快公開,為拓展她將來的補習生意作宣傳。蘇官指,考慮到被告年紀尚輕,惟仍須小懲大誡,遂裁定判囚2星期及罰款5,000元,並充公涉案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