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公布,有關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及工作守則的認識及執行情況的調查結果。

勞聯調查|逾6成工友極端天氣下工作未獲交津 有人被扣年假或因未及時上班致解僱

更新時間:17:58 2024-09-05
發佈時間:17:58 2024-09-05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就勞工處於4月修訂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以及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進行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有超過6成工友對指引了解不足,逾6成僱主則未為工友發放極端天氣下工作當值津貼及交通津貼,有近7成未有安排接送,還有工友因在極端天氣下沒有上班而被扣除年假。

周小松認為,勞工處的有關指引在推行上有優化空間。
周小松認為,勞工處的有關指引在推行上有優化空間。
林振昇認為若加強宣傳後相關問題仍未得到改善,可考慮立法。
林振昇認為若加強宣傳後相關問題仍未得到改善,可考慮立法。
工友玲姐。
工友玲姐。
尼泊爾建築工人工會Gurung。
尼泊爾建築工人工會Gurung。

勞聯在今年6月至8月期間收到642份有效問卷了解工友的工作實況,涵蓋工種包括交通運輸行業、建築及機電行業、零售及社區服務行業及文職及個人服務行業、公務員及政府資助機構。結果顯示,有90.2%受訪工友表示知道勞工處制定了《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但有61.2%對指引了解程度得分僅1至3分,反映工友普遍對指引了解仍然不足。

調查亦發現,有57.5%受訪工友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需要返回工作地點當值,但只有33.3%僱主有另外發放當值津貼及往返工作地點的特別交通津貼,以及有32.5%僱主有發放高於正常工資的津貼,當中只有30.1%僱主有安排接送服務。

調查中有42.5%受訪工友因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而毋須上班、提早離開工作地點、未能返回工作地點上班或及時復工,當中有16.5%受訪工友示,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結束後,僱主曾以在《僱傭條例》下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用作補償損失的工作時間,更有2.2%受訪工友指有僱主就其不能準時到達工作崗位,而對其作出處分或解僱。

工友:僱主以防暑措施對沖休息時間 但降溫效果待改善

食物環境衛生署職工權益工會的玲姐表示,有工友曾在暑熱黃色警告發出後不獲安排休息,僱主聲稱已做防暑措施,包括提供風扇等,可對沖休息時間,但她指承辦商提供的風扇風力不足,未能有效降溫,有待改善。尼泊爾建築工人工會的Gurung則指,建造業工人在高溫室外工作,儘管未達到暑熱黃色警告,也應安排休息時間,否則體內會不斷累積高溫而導致中暑。

勞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周小松批評,「守則推行了這麽多年,還出現這麼多不合理的情況難以接受」,認為勞工處相關指引在推行上仍有優化空間,希望政府能強化執行及宣傳。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提議,勞工處可集中幾點宣傳有關守則,如強調僱主不可隨意扣除員工年假及休息日、要求員工在惡劣天氣下工作應提供交通津貼及支付更高工資等。若加強宣傳後相關問題仍未得到改善,可考慮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