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時間:19:11 2024-05-16

日本小林製藥部分含紅麴的保健品批次,早前被揭含有害物質,有長期食用相關保健品人士患有腎病,甚至死亡,引起全球關注。該公司上周披露受事件影響損失超過三十八億日圓。
本刊早前連日巡查,未見市面有相關保健品,但發現最少三個連鎖零售集團,出售含有本港禁用的紅麴色素食品,更涉沒按規定在預先包裝食物加上適當的成分標籤。
跟進追查之下,發現食安中心雖然已向涉事零售商一共提出七宗檢控,可是違規食品仍賣通街;其中一間連鎖店的店員更在推銷相關食品時揚言「要幾多都有」,完全無視紅麴米或紅麴色素在香港不可作為食用色素的法例。
「這包米餅是安全的,我們問了老闆,他說當中紅麴只佔微少份量,自己吃過都沒問題,不知道你們吃了會不會有事,因為每個人的體質不同,但多數人都不怕的。」一名店員向前來查詢的顧客承認,店內出售的零食部分含有紅麴色素。
日本小林製藥早前爆出含紅麴成分的保健品出問題後,其香港分公司表明,雖然在香港沒有進口和銷售涉事產品,但不排除市面有水貨。本刊連日巡查,市面未見相關保健品,但發現含有紅麴色素的食品卻隨處可見,最少三間連鎖式經營的零售店均有出售,涉及最少十四款零食及杯麵。
涉事多為脆餅軟糖
相關零食主要為脆餅、米餅、士多啤梨味的軟糖和朱古力等,主要來自日本,包裝均以日文印上「着色料(紅麴)」、「紅麴色素」等食用色素字眼,顯示有使用紅麴作染色料,當中八款食品僅有原先包裝上的日文成分標籤,未有加貼中、英文食物標籤;另有三款零食雖然貼上英文版食物標籤,但成分列表未有按日文版標明含紅麴色素。
按本港法例一百三十二H章《食物內染色料規例》,紅麴米或紅麴色素在香港不可用作食用色素,任何人出售含有非准許染色料的食物供人食用,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入口本港的預先包裝食物除非獲得豁免,否則若沒有加上適當標籤,會觸犯《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所謂的適當標籤,是指加上可閱的標記或標籤,當中須使用中文或英文,或中英文兼用,標明食物名稱、包括食物添加劑的配料表、保質期的說明、特別貯存方式或使用指示、數量、重量或體積、製造商或包裝商的名稱及地址,以及營養標籤。
三個連鎖零售集團之中,兩個主要銷售進口零食及食品,另有一個主攻藥妝,兼售食品,三個連鎖集團分店由十多間至七十間不等,合共有逾百間門市遍布港九新界。換言之,市民一不留神,便有機會買到含有紅麴色素的食品。
鍾女士育有兩名分別六歲和兩歲半小朋友,她說:「不知道紅麴在香港不可作食用色素,日後挑選食品前會先看食物標籤,特別是士多啤梨之類紅色的零食。」她指自己平時較少留意,更不會仔細閱讀日本食品的成分標籤,因為覺得來自日本的比較安全和有信心,但自從日本爆出紅麴事件,多少也會擔心,加上現在知道紅麴色素在港是禁用色素後,更會留神。
就本刊近期發現多間店舖涉售賣含紅麴色素及部分沒列明適當的成分標籤,食安中心發言人表示:「已巡查有關零售商及食品,發現其中七個食品違反上述兩項相關規例,食安中心已向有關零售商共提出七宗檢控。另外八個食品沒有發現出售。」
食安中心發言人續指,由二一年至二三年,就違反食用色素及未有加上適當的標籤兩種規例,共提出約四百宗檢控,會繼續抽查市面出售的日本食品,若發現違規情況,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三年提四百檢控
本刊向涉事三個連鎖集團查詢,其中藥妝集團承認出售含有紅麴色素的食品,已即時下架相關產品,旗下分店亦作全面檢查,確保店內所出售的食品不含相關色素,並向代理商說明相關條例。至於另外兩個集團,至截稿前仍未回覆。
本刊於是再巡查相關集團的店舖,發現藥妝集團確實已無相關產品出售,但有零食集團仍提供大量含有紅麴色素的食品。有集團職員介紹一款含有紅麴色素的零食時說:「這款很多人買,上次賣清後,很多客人追問幾時返貨,有人一次過搶購四箱,有行家更找我們入了二百四十多箱,如果要大量入貨,可以打電話給我。」
事實上,食安中心早在一七年已公布「紅麴米或紅麴色素不可用作食用色素」,提及紅麴米是以紅麴菌屬真菌發酵的米製成,視乎所使用的紅麴菌株及發酵情況,紅麴菌可產生不同的色素及一些藥理學活性物質,例如莫那可林K或洛伐他汀。
紅麴米若作為食品出售,按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所提供的檢測顯示,相關食品完全不含或只含微量莫那可林K或洛伐他汀,現時沒有證據顯示正常食用這些普通傳統食品會產生安全問題,因而使用紅麴作食材在港並沒有違反現行法例。
在坊間特別是亞洲地區,紅麴米或紅麴不會作為主食,但一直用作食用色素、增味劑、肉類防腐劑及釀酒原料,用於腐乳、米酒及部分中國菜餚;《本草綱目》中,紅麴米稱為不含毒性的產品。不過,食安中心指出,相關的國際食物安全機構並無就紅麴米及紅麴色素的毒性進行評估。有關紅麴米及其色素的毒性資料亦相當有限。
發酵過程產化學物
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食品健康科學學系主任陳舜宏指出,紅麴在發酵過程有機會產生化學物質「莫那可林K」,該物質與降膽固醇藥物的效用相若,食用含有過量「莫那可林K」可能會影響血液中的膽固醇水平,同時也可能引起與降膽固醇藥物相若的副作用,例如肝中毒和肌肉問題,更會與部分藥物產生化學作用,影響人體健康。
由於食用色素廣泛應用於不同食品,影響深遠,因此本港有法例特別規管食物內的染色料,訂明除非是獲准名單內的染色料,否則一律不得加入擬供出售給人食用的食物之中作為色素使用。由於紅麴並非獲准名單內的染色料,因而在港不可作食用色素。
陳舜宏指出,現時本港法例准許使用的食物染色料均已通過國際食品安全機構詳細的安全評估,較安全及穩定的色素,即使用量多與少亦不會對人體產生危害,亦足以應付食品業界的生產需求。他認為紅麴既然存在不穩定的變數,本港亦有相似且更穩定及安全替代品,因此沒有必要准許紅麴用作食用色素。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文廣,十分關注有違規食品在市面出售,「最重要是抽查,和檢驗相關違規食品會否對人體有影響,政府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零售商進口和出售懷疑違規的貨品,亦應向市民解釋清楚相關食物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