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時間:17:39 2024-05-02
發佈時間:17:38 2024-05-02
發佈時間:17:38 2024-05-02

觀塘雲漢邨一名73歲老婦4月30日下午1時許遭天降腐液濺傷,隨後1名76歲姓陳老翁涉嫌「傷人」被捕。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姚詠蕾表示,經查,居於同邨長者住屋的陳翁在公用廚房使用兩支通渠水通洗手盆去水位後,隨手將兩膠樽丟落街,致使殘餘腐液濺傷女途人。
姚指出,涉事的雲漢邨漢柏樓單位為長者住屋,由四至五戶共用一個廚房。而被丟落街的兩膠樽內的通渠水已差不多用完,只剩餘些少液體,警方登樓調查,在上址公用廚房的垃圾桶發現兩個樽蓋,與通渠水樽吻合,於是將陳當場拘捕。
陳翁將於本月10日在觀塘法院提堂。秀茂坪警區刑事總督察劉泳鈞表示,相信今次只是單一事件,被捕人是基於缺乏公德心,罔顧樓下途人安全,並非惡作劇或無差別傷人。
劉重申,警方一向關注高空擲物問題,並致力將犯案者繩之於法。他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亦不要心存僥倖,以為能逃避法律責任。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第19條「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不論是否使用武器或器具,均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
至於受害女途人則分別頸及手部受傷,目前已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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