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佈時間:18:15 2024-02-15

入境處早前偵破一宗中介公司黑工案,一共在七間食肆拘捕二十四名洗碗黑工,他們全部受僱於同一間名為「自由服務」的中介公司,六十一歲公司負責人上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十六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獄十九個月,是歷來判得最重的「外判黑工」案件。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兼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林振昇表示,法律規管範圍視乎合約上僱傭關係,若中介公司作為僱主聘請兼出糧予黑工,中介公司即觸犯《入境條例》,食肆雖然可以不知情為理由逃過一劫,但因為黑工不能購買勞工保險,一旦工人在工作期間受傷,即使是非法勞工,仍可透過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向食肆老闆民事索償,甚至作出私人民事索償,這樣的話,食肆就不能完全置身事外。
據了解,涉案中介公司收取食肆每月三萬至八萬元不等的費用,但實則只以二百五十元至五百元日薪,聘用非法勞工為食肆提供洗碗服務。以每日五百元日薪計算,中介公司每接一間食肆的生意,每月最高可牟利六萬五千元。由此可見,中介公司是按市價收費,食肆既然出得起錢,實在無必要犯險。
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會長徐汶緯就解釋,飲食業界一直面對人手短缺的問題,尤其是洗碗工最難請人,曾有食肆開出三萬元月薪聘請洗碗工,仍無人問津,在人手荒情況下,這種外判承包洗碗工中介才變得吃香。
但他強調,即使由中介公司協助聘請或外判洗碗工,僱主亦有責任核實員工是否合法勞工,除查閱僱員身份證及旅遊證件外,亦須要求中介公司提供僱員合法工作證明,這些是請人的基本要求,如果在不知情下請到黑工,實屬低級錯誤。
知情人士透露,黑工主要是外籍人士或操普通話的內地人,他們行為閃縮不願與其他同事交談。為免食肆負責人發現端倪,不法之徒會經常更換黑工到不同的地點工作。若食肆負責人明知而透過服務提供者,僱用非法勞工在其食肆工作,又或沒有採取切實行動如查閱其身份證,有可能因僱用相關非法勞工或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而遭拘捕及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