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立法會換屆,其中多達30名卸任議員於離任前合共向157名議助,發放約940萬元的獎金或花紅,其中選委界前議員馬逢國向其助理、捲入風化案的施駿興發放26.4萬元獎金,相當於半年薪金,引起公帑是否妥善運用的質疑,據悉,立法會已初步敲定新指引,花紅等獎金總額不可超出薪酬15%。

立法會新例|上屆卸任議員獲940萬公帑作獎金  立法會新指引:金額不得超過薪酬15%

更新時間:13:18 2026-10-26
發佈時間:13:18 2026-10-26

去年底立法會換屆,其中多達30名卸任議員於離任前合共向157名議助,發放約940萬元的獎金或花紅,其中選委界前議員馬逢國向其助理、捲入風化案的施駿興發放26.4萬元獎金,相當於半年薪金,引起公帑是否妥善運用的質疑,據悉,立法會已初步敲定新指引,花紅等獎金總額不可超出薪酬15%。

議員助理薪酬是透過議員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實報實銷,本質上亦屬公帑。事件曝光後,上屆卸任議員之一、少數無用公帑發放花紅的實政圓桌田北辰就質疑如此派花紅做法「奇怪」,認為如果想酌情獎勵議助表現,應自掏腰包。其後立法會主席李慧琼解畫指,理解大家對議員使用公帑的意見,議員們亦明白市民對審慎使用公帑的要求,立法會會一如既往持續優化工作方式、方法及機制。

資深議員:以往靠自律 日後不能再如此

據了解,議會方面已初步敲定新指引,往後議員不論以任何名目向議助派錢,包括花紅、約滿酬金、獎金等,總額都不得高於其薪金15%,與目前議員約滿酬金機制看齊,防止再有「臨離任前豪派」的亂象。而若要發放有關款項,亦須在僱傭合約中列明。若不符規定,立法會秘書處有權拒絕批核款項。

有資深議員稱,擬議的新指引仍有部分細節及推行時間等,要再作商討及最終拍板,但大方向不會變。由於現職助理採用舊的僱傭合約,稍後會要求議員與他們簽訂補充條款。

該議員認為,議辦職員的薪酬、表現各有不同,以往發放獎金並無定制,一般靠議員自律,但明白新時代下公眾對立法會工作透明度要求提高,寫得清清楚楚,亦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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