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1:55 2026-07-08
發佈時間:11:55 2026-07-08
發佈時間:11:55 2026-07-08
政府正就性罪行法例改革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涵蓋未經同意的性行為、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罪行等,目標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多名立法會議員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現行法例源自1956年英國法例,已嚴重落後,改革刻不容緩。
重新界定「同意」 堵塞真誠錯信漏洞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指出,修例其中一大重點是明確界定「同意」的標準。建議列出11種情況下的「無效同意」,例如受害人因酒精或藥物影響、面對威脅或權威人士施壓而屈從,均不等於真正同意。她批評過往法庭審訊中,辯方常以「受害人未明確反抗」為由,聲稱被告「真誠錯信」對方同意而脫罪。新法例將要求被告必須積極確認事主同意,堵塞漏洞,為受害人提供更大保障。
深偽技術引發法律空白
葛珮帆同時提醒,科技犯罪亦需正視。她指出,現行法例主要規管利用「深偽技術」(Deepfake)製作並上載虛擬性影像的行為,但若有人僅將生成影像私藏於手機或電腦,現行法例未能涵蓋。她促請當局在今次改革或未來立法中,認真檢視如何填補這方面的漏洞。
權力不對等下的「屈從」
社福界議員陳文宜則關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她指出,在師生或教練與運動員的關係中,即使受害人已滿16歲,其「同意」是否真正自主仍需仔細衡量。她認為,年輕人可能因情感依附或家庭壓力而屈從,法例必須更嚴謹地界定「屈從」的含義。
創傷反應下的「凍結」並非同意
陳文宜亦提到,部分受害人在案發時會出現「凍結」(Freeze)的創傷反應,導致無法反抗,但這絕不等於同意。她憂慮此情況在法庭或陪審團眼中可能被誤解,甚至成為無法定罪的理由,反映社會對受害人心理狀況的理解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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