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1:48 2026-07-08
二手車買賣糾紛近年有所增加,消委會接獲關於二手車買賣的投訴個案近年更倍增。當中疑涉及一批蠱惑賣家,看準買家對二手車狀況一無所知,刻意兜售表面光鮮的爛車,先收取買家高額訂金,博對方驗車後拒絕交易而殺訂,又或再𠱁買家加錢選購其他車。
有中伏事主向本刊揭露遭這些蠱惑賣家掠水的經歷,當中有人驗車時發現車底完全發霉,質疑浸過水,賣家卻辯稱只是泊在海邊;有人經車行落訂驗車後,發現煞車鼓裂開、車底生鏽,但車行反指情況「合理」,堅拒退訂。
業界指出,二手車賣家良莠不齊,加上市場無規定賣家必須公布二手車損毀狀況,亦無要求一定先驗後付款,令不良分子有機可乘,也令性能有問題的車輛隨時在路上行走。

有九年駕車經驗的楊先生,過去只買全新車,至今年六月因想省點開銷,才初試買二手車「粗用」,但購買過程令他大呻中伏,完全沒想過即使自己親身與賣家見面談洽商,再花錢驗車都會「被搵笨」。
他憶述,當時在網上二手交易平台看中一部車齡約六年的二手本田七人車Freed,約五萬八千行車里數,標價近九萬元。他壓價數千元,賣家亦爽快答應,於是相約見面,「對方說自己是個人賣家,但聲稱該車是從公司客人轉讓得來。」
楊先生以防萬一,即場說要先將車輛送驗再購買,對方則要求先落訂才可驗車,但承諾若發現曾水浸、大撞、機件等問題便會退訂。於是,楊先生支付五千元留車費。結果驗車報告顯示,車底由車頭霉爛到車尾、曾焊接修補過並塗上防鏽油。




稱泊海邊致生鏽
楊先生拒絕購買,要求取回訂金卻遭拒絕。賣家堅稱車輛未曾水浸,只是泊在潮濕的海邊,加上車底霉是二手車常見情況,更嘲諷「想要狀態好的車便去買新車」,結果五千元訂金泡湯,令楊先生大感無奈。他認為,應先驗車再落訂,交易才公平。
另有「新牌仔」光顧車行亦中招,賢仔(化名)看中一架十二年車齡的豐田混能車,車價約四萬元。車行人員介紹內外新淨,全車無撞無水浸,「是新手操車首選」,並稱該車本來是駕駛學院的車輛。
賢仔親到身車行,表明想試車,但車行說只能由職員代為試駕,不准買家試車,還催促賢仔付費留車。賢仔以為是行規,加上自己預算有限,見該車也算合眼緣就答允落訂。這時車行職員即「食住上」,索取車價一半作訂金,結果賢仔先繳付了二萬多元留車。
賢仔的朋友後來得悉事件,認為車行做法是欺負他是新手,提醒賢仔應及時驗車。驗車後果然發現該車出現煞車鼓裂開、車底生鏽、軚盤不直等多種問題。賢仔於是向車行要求取回訂金,但被車行拒絕。車行指相關損耗是「合理、正常」,只准賢仔加錢,選購另一款二手車。最後賢仔無奈下以大約六萬元,改買另一輛損耗較少的二手車。


「假設一日殺一筆訂金,當每筆一萬元計,只要有一部爛車,一個月便可殺訂三十萬元。市場上有一批不良賣家一直以這種手法搵食。」「香港驗車」創辦人朱祖恩留意到,二手車買賣紛爭近年有上升趨勢,他接觸到的求助個案由約五年前每年個位數,至近年上升至每年最多有五十宗,部分更須向海關舉報,但不少因舉證困難,無法追討。
他力數市場存在的買賣陷阱,包括有賣家堅持先收訂才准驗車,並看準業界對於「水浸」、「大撞」、「積木車」等形容沒明確定義,當面對買家質疑車輛嚴重損耗時,便以各類理由否認,例如有大撞,便說只是撞尾、沒有傷「入陣」,或只更換「頭沙板」來淡化問題,拒絕退訂,又或游說買家加錢,選購其他車。



反咬買家造成耗損
過去的個案之中,朱祖恩說曾有買家驗車後,發現車輛嚴重損耗,要求退訂時,遭賣家反咬該損耗是買家驗車時造成,並索取賠償。雙方最終對簿公堂,經過一年審訊,驗車人員願作證人,亦有專家證人幫手,證明該車不宜行駛,買家才勝訴。
現時本港二手車買賣過程,沒有強制要求驗車,買家購入後,有機會未察覺到車輛性能或已出現問題,便駕車上路。針對市場存在嚴重損耗的二手車,朱祖恩認為,政府應加強規管買賣及驗車市場,「香港有六十萬部車,若任由有嚴重損耗的車輛行駛,會增加意外風險,危害市民安全。」他又提醒買家,驗車時需了解驗車公司背景,與車行有沒有關聯或存在利益衝突,能否如實反映車輛的真實狀況等。


有車行提倡「先驗後付」,認為須持續優化二手車賣買制度。車行負責人飛哥說,過往有新聞揭發,車身結構曾焊接重組的「積木」車可能與部分交通意外有關,認為行內應推行第三方驗車制度作為風險管控,提升消費者信心,亦有助減少糾紛。他表示其車行會容讓買家請驗車人員到場檢驗,確認車輛狀況後才正式買賣。

倡推認證制度
近年有大型車行推出自家認證制度,亦有交易平台承諾在車輛於交付前均會通過全面精確的檢查及試驗,保障車主可於六個月或一萬公里內毋須作基本保養服務,更有車廠品牌兼營二手買賣。
另有業界指,二手車賣家良莠不齊,部分提供優質服務,但有一批蠱惑賣家看準市場無規定賣家必須公布二手車來源、各零件性能或損毀狀況,以及維修紀錄等,令買家對二手車狀況一無所知,便利用這訊息差,將爛車「化妝」修正外表後兜售,並要求買家先付高額訂金才准驗車,博可殺訂,或着買家「硬食」購入,又或再𠱁買家加錢選購其他車。過程中,賣家成本極低,賣不出的爛車又可賣給其他「水魚」。
本港每年約有十萬輛私家車登記過戶,數量更有上升趨勢。運輸署十分關注車輛機件安全與合規,發言人指一直透過法例要求及嚴格車輛檢驗安排,包括規定車齡六年或以上的私家車,須每年通過年檢才可續領車輛牌照,確保車輛宜在道路上使用。


發言人續指,所有車主均有責任為其車輛進行適當保養,使其宜於道路上使用。市民在購買二手車時,如對車輛狀況有懷疑,可考慮聘請合資格車輛維修工場(車房),檢查車輛及諮詢意見。
消費者委員會自二四年至今年五月共接獲六十四宗關於二手車買賣的投訴,並由二四年的十四宗,倍增至二五年的三十宗,今年首五個月亦比去年同期多近倍。海關二四年至今年五月,經整合舉報後,共開立九宗涉及「二手車」的調查個案,當中三宗向商戶發出警告信或勸喻信。

立法會議員張培剛認為,隨行業走向專業化,建議當局或業界可試行自願性先導認證計劃,採取更透明、對消費者更有保障的交易機制,加入驗車制度,並訂立更具體的合約條款,釐清表達含糊地方,讓消費者可按名單上的優質商戶選購合宜的二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