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14:30 2026-06-11
本港近年致力發展成調解中心,政府內部不少公務員也自發參加調解培訓課程,增進相關知識及技術,甚至有意進修成為專業調解員,回饋社會。近期香港特區政府公務人員聯會(政公聯)、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JPOA)聯同香港浸會大學楊振寧堂社監,更首度合辦調解員基礎培訓課程。
課程獲國際專業發展學會、香港調解聯盟、專業和解顧問中心和國際專家學會等機構支持,內容包括調解理念、談判技巧與調解核心要點等,吸引約三百名來自不同部門及組織人士參加。連同今年初有近四百五十人參與由JPOA與警察學院教職員俱樂部舉行兩期的調解員基礎培訓,至今逾七百五十人接受基礎培訓。
政公聯主席李方冲表示,開設課程響應政府「調解為先」政策,成員反應熱烈,不少呼籲持續推廣調解服務、增設培訓班以至進階課程,將繼續加強與本港各大調解機構的交流合作。未來計劃組建調解義工隊,走進社區為市民提供免費義務調解服務,協助爭議雙方達成雙贏協議,以調解力量共建和諧社群。


JPOA法律諮詢組主委陳連生說,同儕不時須處理家庭或金錢等不同糾紛,透過調解基礎培訓,也可擴寬視野;另一諮詢組成員,更有意推動更多同儕甚至退休公務員接受一定的培訓,之後再探索能否進駐各個社區輪流當值,就民事糾紛作義務調解,服務社會。
立法會議員范凱傑本身為香港執業大律師及認可綜合調解員,亦是《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調解員。他指出,調解範疇有很多溝通技巧、建立互信的訓練,能夠在尊重爭議雙方意願的情況下,有效協助雙方辨識立場背後的關注和需要,引導雙方找出替代方案等,相信對公務員日常工作也有很大幫助。
實際運作上,目前只要爭議雙方同意人選,便可委任任何人擔任調解員。但隨着本港調解服務走向專業化,大眾往往期望所委任的調解員獲一定資歷認可,例如成為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的認可調解員,當中須完成四十小時指定課程培訓並通過考核才能取得資格。
范凱傑相信,爭議雙方會視乎個案性質與複雜程度來選擇調解員,如義工團服務社區時遇到簡單的街坊糾紛,相信會較易處理,但部分個案如涉及法律訴訟或商業運作等範疇,雙方很可能會由律師陪同下出席調解會議,這便會對調解員的能力與經驗有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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