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2:08 2026-05-12
發佈時間:12:08 2026-05-12
發佈時間:12:08 2026-05-12
去年9月超強颱風「樺加沙」襲港期間,柴灣嘉業街海邊發生一宗驚險事故。一對夫婦帶同兩名年幼子女到防波堤觀浪,期間38歲母親與5歲兒子遭巨浪捲入海中,41歲父親隨即跳海救人,母子送院治療。事件後,兩人被控虐兒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最終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林子康下令二人各自簽署2000元,並守行為三年。
案情指,兩名被告分別為38歲女子L.R.Q.及41歲男子Y.K.K.,同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方指二人於2025年9月23日颱風襲港期間,帶同不足16歲的兒子到嘉業街防波堤觀浪,該處並無扶手或安全設施,行為可能令兒童承受不必要痛苦或健康損害。
庭上辯方律師蘇子傑表示,經控辯雙方商討後,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控方亦確認安排。兩名被告承認案情,指當日下午8號烈風或暴風信號生效,政府多次呼籲市民遠離海岸,但他們仍帶同子女到防波堤。至下午約3時,父親帶女兒離開時,母親與幼子仍在堤邊,結果被3至4米高巨浪捲入海中。父親聽到呼救聲後跳海施救,最終母子被救起並送院。
醫生檢查後發現,幼子因吸入海水導致肺炎並出現呼吸困難,電腦掃描顯示肺部有陰影,頭部右側有血腫及裂傷見骨,需要縫合,另有下顎、鎖骨及左腳擦傷。幼子於9月30日出院,女兒則沒有受傷。母親亦接受治療。警方其後拘捕兩名被告,但二人保持緘默,並拒絕讓子女與警方會面。
裁判官林子康最終裁定,兩名被告同意案情,並下令各自簽署2000元及守行為三年,案件以此方式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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