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5:47 2026-05-01
發佈時間:15:47 2026-05-01
發佈時間:15:47 2026-05-01
自4月1日起,所有的士必須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運輸署在新規例實施半個月內,已接獲65宗相關投訴,主要涉及司機未能提供電子支付工具,或部分平台向乘客收取額外手續費。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秘書長黃大海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現時大部分司機已提供電子支付方法,問題並不普遍。投訴往往源於乘客期望的支付方式與司機提供的不同,例如司機提供八達通,但乘客要求信用卡。他解釋,車身貼紙通常由車主張貼,列出多種支付方式,但司機只需按法例提供至少兩種,不可能涵蓋所有平台。
黃大海強調,電子支付只是輔助工具,乘客最好仍備有現金。他指出,司機在街上工作環境艱難,若因支付方式不符而引起誤會,實屬不必要。他呼籲乘客多加體諒,司機亦要更靈活應對,避免爭拗。
立即追蹤《東周刊》全新WhatsApp頻道,緊貼全城熱話、突發猛料、獨家消息!
https://bit.ly/4gnvlZf
最H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