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三月二十三日,政府刊憲公布修訂《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並於同日生效。

完善法律及執行機制 應對國安風險與挑戰 | 政官莊

更新時間:14:30 2026-04-09
發佈時間:14:30 2026-04-09

根據《香港國安法》規定,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持續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本年三月二十三日,政府刊憲公布修訂《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並於同日生效。相關修訂為特區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堵塞制度漏洞的必要舉措。

可是修訂公布後,美西方再次藉機炒作,刻意挑選個別條文抹黑香港政府,包括警方可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解密方法,以及海關人員可在指明地方充公具煽動意圖的物品。反華勢力刻意撇開法律背景與適用條件,將有關安排歪曲為侵害自由權利,明顯意在誤導公眾、混淆視聽。

實際上,國安法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而非一般市民的正常生活,執法部門行使權力亦受法定程序規限。以要求提供電子設備解密方法為例,警方須先向法庭申請手令,方可提出相關要求。美西方蓄意將依法執法說成打壓自由,不僅顛倒是非,更暴露其長期針對香港事務的政治操弄。

 

民建聯早前到美國駐港領事館抗議,強烈批評美國一再罔顧事實,惡意抹黑香港。
民建聯早前到美國駐港領事館抗議,強烈批評美國一再罔顧事實,惡意抹黑香港。
鍾劍華、姜嘉偉等國安通緝犯對修訂《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散布誤導性信息。
鍾劍華、姜嘉偉等國安通緝犯對修訂《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散布誤導性信息。
鍾劍華、姜嘉偉等國安通緝犯對修訂《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散布誤導性信息。
鍾劍華、姜嘉偉等國安通緝犯對修訂《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散布誤導性信息。

 

更應指出的是,美西方對香港橫加批評,恰恰印證其一貫的雙重標準。因為不少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都授權執法人員在蒐證中,要求相關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解密方法。例如英國《2000年調查權力規管法》、澳洲《1914年犯罪法》、新西蘭《2012年搜查和監視法》、新加坡《2010年刑事訴訟法》等,均有類似規定。美國聯邦政府和不同州份同樣容許執法機關要求相關人士提供密碼或其他解密協助。對自身同類做法視若無睹,卻對香港依法修例橫加指責,其藉機插手香港事務、干預中國內政的圖謀昭然若揭。

美國國務院於同月二十七日就特區修訂細則發布所謂「旅遊警示」,表面上是提醒旅客,實際上卻是刻意渲染恐慌、抹黑《香港國安法》。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其後提出嚴正交涉,多名建制派議員及市民亦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外抗議,反映香港社會對美方歪曲事實、混淆視聽行徑的強烈不滿。

依法修訂《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是完善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的必要之舉。任何外部勢力若繼續散布誤導性信息,企圖破壞香港的穩定繁榮,只會進一步暴露其虛偽本質。正如近日所見,鍾劍華、姜嘉偉等國安通緝犯對實施細則口誅筆伐;而海外反華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Benedict Rogers及「香港自由委員會(CFHK)」主任Jonathan Stivers亦隨即推波助瀾、顛倒黑白。究竟是甚麼人最想抹黑香港、最害怕香港由治及興、繁榮穩定?答案已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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