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12:01 2026-01-30
發佈時間:12:01 2026-01-30
發佈時間:12:01 2026-01-30
巴士乘客強制佩戴安全帶的新規例自1月25日生效以來,社會上爭議不斷。雖然政府多次強調所有巴士乘客均須遵守,但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近日翻查法例原文後,提出不同解讀,認為條文或僅適用於新登記的巴士,並呼籲當局盡快釐清,以免公眾混淆。
江玉歡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第374F章第8AB條清楚列明,規定適用於2026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這些車輛必須在每個乘客座位安裝認可安全帶。她解釋,若只看第8D條,會以為所有乘客都必須佩戴安全帶,但實際上該條文是與第8AB條掛鉤,換言之,只有在新登記巴士上乘坐,乘客才有法律責任佩戴安全帶。她強調,自己或有誤解,但希望政府能清楚解說,避免市民誤以為所有巴士都涉及刑責。
她進一步指出,對於2026年1月25日之前已登記的巴士,即使車上設有安全帶,乘客佩戴與否屬自願行為,不會因未佩戴而被罰。她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政府應該公開釐清,讓市民明白規例的真正涵義。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在電台節目中分析,若單純從條文字面理解,第8AB條的重點在於規管巴士本身的設備要求,即新登記巴士必須安裝安全帶,而非直接規管乘客的行為。他指出,舊巴士是否需要乘客強制佩戴安全帶,條文並不明確,存在灰色地帶。他相信運輸署或相關部門會作出進一步解釋,以釐清公眾疑慮。
目前政府在新聞稿中多次重申,無論巴士是否新登記,司機及乘客如座位設有安全帶,均須佩戴,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然而,江玉歡及部分法律界人士的解讀,卻令社會出現不同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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