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師兵團橫行法律業界 兩年揭發逾百宗 盜相設高仿網頁招客 蠱惑招乘人之危呃錢︱封面故事

假律師兵團橫行法律業界 兩年揭發逾百宗 盜相設高仿網頁招客 蠱惑招乘人之危呃錢︱封面故事

更新時間:14:45 2025-10-01
發佈時間:14:45 2025-10-01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除了冒充知名股評人誘使他人墮入投資騙局外,過去兩年更出現逾百宗偽冒本港執業律師、律師行,甚至香港律師會等,向正為官司煩惱的事主埋手,以各種蠱惑招乘人之危呃錢。

這些假律師兵團橫行法律業界,有律師向本刊親述,騙徒盜相設高仿律師行網站招攬行騙目標;另有人向事主發出以虛假律師行追債信,博對方慌亂下繳款了事;甚至有騙徒冒稱「婚姻事務所」或「刑事支援中心」吸客,收費提供「法律意見」。

據了解,過去騙徒多數自稱律師作案,至近年已進化到直接冒充真實的執業律師作案。

楊侯律師事務所創辦人兼合夥人楊雲峰為本港事務律師、首屆大灣區律師,近年透過社交頻道「法識學堂」推出多條短片,吸引逾萬人追蹤。他發現最近坊間有很多假律師騙案,更想不到連自己也成為騙徒冒認的對象。

「有客戶告訴我,說他之前經Whatsapp跟我談了很久,但我完全沒有跟對方傾談過,才發現有假的楊律師。」楊雲峰說,早前有數名客戶表示一直向他作法律諮詢,直至上門找他本人時,才發現之前遇到「冒牌律師」,當中有人一星期內與冒牌貨多次洽談,仍未察覺有異。

偽冒者教唆「假離婚」

楊憶述,從客戶展示與冒牌「楊律師」的通訊對話紀錄,看到有人盜用他的照片作帳戶頭像,向客戶講解法例和法庭程序,看似具備法律知識。不過,其中一名事主就資產轉移諮詢法律意見時,該冒牌律師竟然亂教客人可以用「假離婚」來解決,楊雲峰發現後,即時向事主指出以「假離婚」隱瞞資產,隨時觸犯本港法律,有機會負上刑責,即時向事主提供合法的建議,並獲對方採用及正式委託。

他發現,多名事主都是誤入一個偽冒其律師行的網站,該網站內容真假混雜,當中高度模仿律師行官網設計風格,盜用旗下律師相片及簡介,更「加碼」虛構成功案例及客戶好評等欄目。

不過偽冒網站於網站域名、標語以至業務內容介紹等,均與真實官網有所不同,其中偽冒網站以內地拼音作域名,但真實官網是採用英語拼音簡寫;另外偽冒網站主打追蹤加密貨幣,以及追回股票詐騙資金服務,而真實官網則由刑事訴訟、離婚、樓宇買賣等各項業務範圍都有提供。

另外,偽冒網站提供多名冒牌律師的網上聯絡方法,但就沿用真實律師行的地址,疑藉以混淆視聽。上述數名「中伏」客戶幸堅持在付款前上門要求親自見律師,才未有重大損失。

楊雲峰發現該偽冒網站後,即時報警並在官網加以澄清,結果偽冒網站翌日便消失。及後他再拍片指出近期假冒律師的行騙手法,以正視聽。他指出,不少人透過搜索引擎提供的連結,誤入偽冒網站。他提醒市民,首條搜尋結果可能只是付費廣告而非真實官網,又指雖然網上諮詢日趨普及,但法律界很少全程線上辦案。

今年最少五十宗個案

香港律師會(律師會)早已在官網設有「詐騙警報」欄目,公布偽冒或盜用律師、律師行甚至香港律師會身份等個案消息。截至本周一,香港律師會今年內已發出五十宗警報,而去年全年亦有五十六宗,相比一九年全年的十五宗,近兩年的宗數,增幅均逾兩倍。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表示,律師會作為法定且獨立的自我監管團體,非常重視保障公眾利益。律師會時刻關注涉及冒充律師或律師行的騙案。這些違法行為不僅損害社會治安,還侵害了法律業界和公眾的利益,必須繩之於法。

在一九年至今年九月二十二日期間,律師會注意到一百九十六宗涉及疑似冒充律師或律師行的事件,其中至少有九宗報稱曾遭受金錢損失。翻查資料,偽冒者常以假網站、釣魚電郵、未經授權使用律師行「信頭」或標誌,甚至偽造卡片行騙,也有個案是盜用真律師的資格證書。

律師會呼籲,凡與詐騙警報中的經受者有任何交易之人士,應立即向警方報案。律師會與執法機關會保持緊密聯繫,如發現涉及律師行業的個案,會透過香港警務處電子報案中心舉報;亦會向會員發送通告,提醒會員注意涉案的詐騙手法及預防措施。

本刊發現,部分詐騙警報提及的懷疑偽冒網站至今仍有運作,其中一個網站的設計與本港一間律師行官網十分相似,並提供網上聯絡方法。記者佯裝客戶表示找律師諮詢,對方即說「自己就是律師」並要求簽訂協議,但沒有透露自己姓名,文字對話夾雜大量錯別字,當記者再三追問律師行資料時,對方則已讀不回。

近期本港陸續出現市民諮詢「冒牌律師」個案,據悉有市民經偽冒網站,被一名冒認本港執業律師的騙徒,要求提供銀行戶口號碼,以及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更表示須拍攝一段陳述他個人資料的短片,令事主深感可疑而報警求助。

借律師行相片「撞騙」

有本港律師行職員透露,每月均接獲查證律師身份的來電,不少揭發為假律師,曾有事主專程由澳洲前來,上門尋找與她一直聯絡的「律師」見面,職員建議事主透過通訊軟件邀請該「律師」出來見面,結果對方不願接聽,只以文字聲稱在其他地方辦公。該職員又發現,曾有人盜用律師行門面照片招搖撞騙,自此阻止陌生人登門拍攝律師行。

除了冒充真律師,假律師兵團更多是胡亂自稱是律師行騙,有假律師向目標發出虛假律師信,訛稱事主欠債。今年八月就有多名市民指收到自稱帳務管理職員來電,其中一人被指欠債近萬元。

該「職員」亦做足功課,能準確說出事主姓名,並傳來由一間「律師行」的「追討嚴重逾期欠款通知書」。有事主致電「律師行」時,即被對方催促邀款,但再三查核下,發現本港根本沒有該律師行存在。

另有一種蠱惑手法是假冒「婚姻事務所」或「刑事支援中心」來提供「法律意見」。據了解,有人聯絡一間「婚姻事務所」支付五萬元作法律諮詢後,對方積極提供「法律意見」,教導填寫離婚文件等,但拒絕代為出庭,更迴避確認是否為律師,懷疑對方在無牌情況下胡亂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騙徒手法不斷變化,去年在社交平台曾湧現懷疑針對騙案事主的假專頁,自稱是律師行,聲稱可以幫助詐騙受害人追討騙款,企圖對事主進行「二次詐騙」。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也曾就此發出警示。另有詐騙集團去年分別致電三名老婦,訛稱為對方兒子的代表律師,亂指其兒子因牽涉刑事案急需保釋金,共詐騙逾五十五萬元。

集團騙逾七百萬元

此外,一個在港活躍的詐騙集團,曾於二○年假冒銀行和律師樓,訛稱可提供低息貸款,騙取二十四名申請人合共接近七百五十萬元的「保證金」。警方及後拘捕一名假扮律師的男子,以及十二名收取騙款的傀儡戶口持有人。被捕「假律師」在今年七月因四項「詐騙」罪及一項「企圖詐騙」罪成,被判監三十六個月。

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一百五十九章第四十六條「冒充律師等的罰則」,列明任何不合資格人士故意冒充律師,或採用或使用任何名字、名銜、加稱或說明以默示他是合資格或獲法律承認為合資格以律師身份行事者,即屬犯罪。

同時,任何人並非是一名律師、大律師或外地律師的僱員,而故意冒充是上述僱員,或採用或使用任何名銜、加稱或說明以默示他是上述僱員者;或沒有獲得一名律師、大律師、外地律師或實習律師的授權而宣稱是獲有關授權行事者,即屬犯罪。

香港律師會前任會長熊運信表示,一四年在任期間鮮見假律師個案,相信隨着網絡技術提升,假律師案件近年急增,他今年也曾被人冒充、公司電郵系統遭駭客入侵並發出可疑郵件。熊續稱,公司資訊部隨即提升系統,他亦即時澄清及通知同業,並向香港律師會呈報。他呼籲市民委託律師時,透過香港律師會的律師名冊核實資料。

在一六年已有詐騙集團冒充律師,但被警方搗破,拘捕多名涉案人。
在一六年已有詐騙集團冒充律師,但被警方搗破,拘捕多名涉案人。

香港律師會近年發出「詐騙警報」

文華東方酒店飯局走數案之中,涉案餐費逾八萬元,警方其後拘捕一名二十三歲本地男子
文華東方酒店飯局走數案之中,涉案餐費逾八萬元,警方其後拘捕一名二十三歲本地男子

情場「假律師」呃飯食 

文華東方酒店今年八月發生一宗八萬元飯局走數案,成為城中熱話。一名女子經網上結識一名自稱「律師」的男子,二人相約到文華東方酒店晚餐,席間更開了一支法國頂級香檳,豈料該男子飽餐後,隨即「借尿遁」,遺下女子埋單,硬食八萬元餐費,事後女子報警,警方則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二十三歲本地男子。

涉及情場騙案還有一宗在二四年發生的「假律師」男友,當時女事主的男友由相識起一直訛稱自己是律師,剛巧女事主的同事陳先生需要委聘律師,便介紹男友給同事認識,男友聲稱可以免費辦案,但之後虛構要預繳堂費、資產證明等名義,收取陳先生近九萬元。

期間這名「假律師」為了取得陳先生信任,更先後陪同陳先生就本身法律事宜報警,又稱找大律師幫手,陪同事主跟真的律師見面,但要求陳先生屆時要扮作其表弟,謊稱要避免衍生額外費用。後來該名真律師察覺有異,主動聯絡陳先生,揭發事件。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指出, 冒名者常用的手法包括偽造網站、未經授權使用律師行「信頭」或標誌等。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指出, 冒名者常用的手法包括偽造網站、未經授權使用律師行「信頭」或標誌等。

防詐騙手法及預防措施

市民大眾

鼓勵在聘請律師或律師行時,應在合適的情況下通過律師會網站內提供的資料,核對有關律師或律師行的身份。亦應自行通過可靠的方式直接聯繫法律界名錄中列出的律師或律師行,以作核實。在香港註冊的律師行的完整名單可於律師會網站之《法律界名錄》查閱。

香港律師會會員

確保客户資料及機密資料的安全,包括:

  • 仔細核實收據的真偽並確認律師行帳戶是否已妥善收到款項
  • 定期檢查及登出已連接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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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避免點擊可疑連結及下載可疑檔案
  • 避免在未經認證的平台透露敏感資訊
  • 使用防騙視伏APP查核可疑網址

資料來源:香港律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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