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時間:19:33 2025-02-27
發佈時間:19:33 2025-02-27
發佈時間:19:33 2025-02-27

2019年7月21日港鐵元朗站發生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名男子被指在站内參與暴動及投擲垃圾桶蓋等。7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陳廣池今日(27日)下午就案件宣判,其中林卓廷被處監禁37個月,其餘6名被告則判囚25至31個月。
7名被告依次為47歲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0歲客戶服務主任庾家豪、42歲時任屋邨代表陳永晞、36歲註冊社工葉鑫昇、35歲廚師鄺浩林、52歲電器技工尹仲明,以及31歲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楊朗,均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案件今日下午宣判,林卓廷判處入獄37個月,庾家豪、陳永晞、鄺浩林和楊朗各判監31個月,葉鑫昇與尹仲明則各判囚25個月及28個月。
陳官上午開庭時明言,2019年為不少人的人生轉捩點,亦是東方之珠黯然失色的一年,黃藍對峙令社會嚴重分化,對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士亦有無奈的疼。
他指早前接獲由「香港市民謹啓」為林卓廷撰寫的求情信,指林在30年間盡心盡力,為市民謀取福利。陳官引述求情信内容指,「在2019年7月21日,林先生爲了保護乘搭西鐵返回元朗的市民,自己的頭部亦受傷,懇請法官閣下明察秋毫」,望法庭明白本案爲白衣人無差別攻擊歸家的市民。
求情信又指,林卓廷提及自己失去太多的自由,惟仍擁有無法剝奪的自由,正顯示出林卓廷面對苦難的態度,望法庭判處較低的刑期,「以免被旁聽人士及香港市民認爲有指鹿爲馬之嫌」。
美國及加拿大等領事今早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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