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電影《給阿嫲的情書》甫開場一句黑底白字的訓言:「阿嫲說:做人得有情義,無情無義的人不能交往。」我那刻已經愛上這齣戲,因為充滿人生智慧。在現實中,我當然吃過無數次虧,正正是跟了無情無義的人交往,並「仆心仆命」式幫忙,換來是被利用後,不但用完即棄,還遭加害。
我不知自己算不算「鱷魚頭」,但肯定是「老襯底」,即一直多數是被「搵笨」的那個。朋友間的互相幫助,跟被「搵笨」完全是兩回事,因為「搵笨」只是「拿着數」,例如不想付錢、把你當作免費勞工等,絕對有其他方法不用找你幫忙的,找你純粹因為「免費」等。
我多法律界好友、舊同學等,所以吸引最多人託我找執業的律師朋友們問問題。人家苦讀成為律師,也要交租等,如果經常「免費」給予時間傾幾句的話,「吃甚麼」?拿甚麼來交租?我會看情況,特別絕大部分朋友是付得起的,那就應該付費委託律師。
我又試過不止一次,朋友打來告訴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想找人幫忙甚麼,甚麼,那未必是法律服務,而是可能是生活上的各種情形。我學會了直接告訴朋友:「你的事我一定幫,至於你的朋友的朋友的事……」我的忠肝義膽,其實經常被利用了,只是年輕時我一直不知道,因為「friend叫到」!
我年紀大了,才看穿一些事情:你可以留意身邊的朋友,跟你的關係包括那朋友有沒有幫過你?平時有沒有願意聆聽你的心事?還是當你「樹洞」,只有你在聽他或她訴苦?真朋友,即使長期只有一個幫另一個,不要緊的,最重要是那被協助的是否一直真心待你或關心你的,還是只因你有利用價值。
我一直感激對我不好的人,因為教曉我成長,也令我更懂保護自己及愛護應該愛護的人。

我不知自己算不算「鱷魚頭」,但肯定是「老襯底」,即一直多數是被「搵笨」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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